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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問題....

前幾天出了車禍, 雖然人都沒事但多多少少總會影響心情, 最近處理稍微告一個小段落, 還在等鑑定結果
想趁現在詢問一下有經驗的網友可否協助提供一些經驗.

首先我先說, 我是左轉車被直行車撞, 我知道“轉彎車讓直行車”的天條, 所以鑑定結果一定是我吃虧, 心情已經很難受了, 也就麻煩各位高抬貴手, 別在這點上面補刀了

想請教的是, 如果已經盡可能地開慢來注意了, 就實務處理上是否有可以爭取減輕肇責的空間

事發經過說明如下:
1. 我是在雙向都是三線車道的路上要左轉, 轉彎的路口沒有號誌, 路口有黃網區(約三台自小客長度), 前後都有行人穿越道

2. 轉彎前隔壁對向車道前面另一個路口是紅燈, 因為車流量大, 中線跟內線都排滿車子, 排隊的車子排到我要轉進的路口, 但路口黃網上雖然不是完全淨空, 但還可以通過.

3. 轉彎前我(直行)行駛在內線車道時, 時速都低於50, 接近路口前開始減速, 從約35km 直到左轉進對向車道的範圍時, 時速減到十幾公里, 到被撞的前一刻, 時速11km/h (我行車記錄器用mio 638, 有GPS功能, 前面提到的時速都是以mio紀錄的資料; )

4. 如前第二點所述, 當時對向的中內線車道都排了很長的車陣, 靠近路口的車子也都停下來等紅燈並讓出路口的空間, 我轉進路口時只能看到兩線道靜止的車陣, 對向外車道是看不到的, 而我也已經用很慢的速度(11km/h) 注意對向車道的狀況了

5. 對方的車輛行駛在最外車道, 我的車頭剛通過中間車道一點點(大約只有前懸突出, 前輪還在中間車道的範圍內)(因為撞擊是發生在路口黃網上, 我指的是車道分隔線的延伸位置), 眼睛才一瞄到對方的車燈, 就被對方急駛而來從側面撞上了. 也還好只有突出一點點, 只有車頭受損, 我再快一點點就嚴重了

6. 對方時速多少我不能替他發言,我隱約聽到他跟警察說他開三十幾, 但從我的行車記錄器上看到的情況, 對方從出現到撞上時間不到一秒, 他出現時車頭在斑馬線上, 撞上我時路口已經過了一大半, 距離目視約三部車長度以上(因車陣排隊, 較容易估算這段距離停幾部車), 從影片上估算他的速度, 應該是高於三十幾(以10m/s=36km/h對照), 而對方到路口也完全未減速.

我的車送保養廠檢查後, 大致上的損害程度:保險桿全斷, 裡面的內鐵撞飛, 大燈支架斷裂, 水箱有裂紋...師傅也說撞擊速度不可能只有三十幾 (撞擊時我已經轉了70~80度, 快要與他垂直了,加上當時我的速度只有11km, 在撞擊方向上的相對速度應該是非常低了, 肇責的部分姑且不談, 車子受損的程度應該大部分來自於對方的撞擊所造成)

因為行車記錄器影片現在交給保險公司人員, 只能盡量以文字說明

我知道踩到轉彎車跟直行車的天條, 對轉彎車一定是不利的,
只是想問問如果有比較有這方面實務處理經驗, 或對相關法條規定比較熟悉的朋友的意見, 是否還有什麼方式可以爭去盡量減低自己這方的肇責的?
(我的保險應該可以cover對方的財損, 但自己這邊的就要自己處理了, 除非對方也有肇責)


2016-01-29 21:40 發佈
直接PO一下現場圖 會比較快理解

老實說轉彎就快一點 怎麼會轉彎的時候只有11KM

先別說龜車

光轉彎多讓自己開一兩秒就多一點風險

再者轉彎也衡量一下自己的技術

你是需要一兩秒就轉過去的人 自然瞄一下看有無來車即可

你是需要開11KM慢慢過的人 請多看幾眼 並確認來方至少百公尺沒車...

這點立足點不同

我也不認為天條一定對 但必須衡量自己程度

轉彎大 時間久 慢慢開這種的話

天條一定對....
01公路用路觀念轉彎車本來就應該禮讓直行車...即使對方在3公里以外

你更該不用上來PO減低肇責網路又不是司法單位..應該認命去處理事後才是
就去處理吧...

依照最近經驗轉彎車應該都是要賠的~

想少出一點就和解還是跟對方打好關係比較重要

(碰到不講情面的或無法攀關係的無解)

談不攏會調解幾次不行就只好給法官看看比例上多少了



以後怕這樣還是至少保個丙式和第三人吧~
看雙方肇事比例,雙方維修金額
chunhsing wrote:
前幾天出了車禍, 雖...(恕刪)
GOOGLE"汽車保險肇事分攤處理原則"大大可參考一下

實際上還是以初判表及最終鑑定結果為準

通常沒意外的話樓主是要吃7~10成的肇責

剩下0~3成要看對方駕駛有無注意前面車況或是車速過快....等其它因素。

chunhsing wrote:
前幾天出了車禍, ...(恕刪)


也就是說....你在視線遮蔽的情況下直接轉彎....

以對方的視角來說....左側有車陣遮蔽視線...

就算你是用蠕行的方式前進....對對方來說你都是突然衝出來的....

更何況你還帶有一點速度....一看到的瞬間就是準備要撞了....

除了你有辦法證明對方涉嫌超速或未依規定減速...

不然就算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天條去坳...

我覺得也討不了多少好...


chunhsing wrote:
前幾天出了車禍, ...(恕刪)


跟我認識的人發生狀況根本一樣,最後判決你肇事責任7成對方3成!!
警察當時說:1.路權問題,左轉車輛必須禮讓直行車輛。2.就算提供行車紀錄器也不能確切證明對方超速,行車紀錄器上面不會顯示對方行車速度(地上有明顯煞車痕跡長達5公尺)。3.路口監視器也無法證明對方超速,因為路口監視器上面無法顯示車輛行車速度。

結論:這例子發生的時候非常無言,只要在沒有紅綠燈的情況底下左轉,就算對方超速,基本上都是這種判決....畢竟沒有什麼可以證明他超速,而且你沒有路權。

本發言是針對朋友發生經過陳述,並無針對所有案件,僅供參考


每月5號會變強 wrote:
跟我認識的人發生狀...(恕刪)


這有什麼好無言的.....

千錯萬錯別人的錯??
說實在的這就是開車族的原罪,因為你有個車頭會先突出去,直行車就算看到還故意撞上來,你還是有罪,所以以後若看不到是不是有直行車會過來,一律不要轉,擋到後面就擋到後面,後面要叭就讓他叭,等路口空了再過,你的案子會怎麼賠償保險公司不會管過程,只管最後警方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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