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出了車禍, 雖然人都沒事但多多少少總會影響心情, 最近處理稍微告一個小段落, 還在等鑑定結果
想趁現在詢問一下有經驗的網友可否協助提供一些經驗.
首先我先說, 我是左轉車被直行車撞, 我知道“轉彎車讓直行車”的天條, 所以鑑定結果一定是我吃虧, 心情已經很難受了, 也就麻煩各位高抬貴手, 別在這點上面補刀了
想請教的是, 如果已經盡可能地開慢來注意了, 就實務處理上是否有可以爭取減輕肇責的空間
事發經過說明如下:
1. 我是在雙向都是三線車道的路上要左轉, 轉彎的路口沒有號誌, 路口有黃網區(約三台自小客長度), 前後都有行人穿越道
2. 轉彎前隔壁對向車道前面另一個路口是紅燈, 因為車流量大, 中線跟內線都排滿車子, 排隊的車子排到我要轉進的路口, 但路口黃網上雖然不是完全淨空, 但還可以通過.
3. 轉彎前我(直行)行駛在內線車道時, 時速都低於50, 接近路口前開始減速, 從約35km 直到左轉進對向車道的範圍時, 時速減到十幾公里, 到被撞的前一刻, 時速11km/h (我行車記錄器用mio 638, 有GPS功能, 前面提到的時速都是以mio紀錄的資料; )
4. 如前第二點所述, 當時對向的中內線車道都排了很長的車陣, 靠近路口的車子也都停下來等紅燈並讓出路口的空間, 我轉進路口時只能看到兩線道靜止的車陣, 對向外車道是看不到的, 而我也已經用很慢的速度(11km/h) 注意對向車道的狀況了
5. 對方的車輛行駛在最外車道, 我的車頭剛通過中間車道一點點(大約只有前懸突出, 前輪還在中間車道的範圍內)(因為撞擊是發生在路口黃網上, 我指的是車道分隔線的延伸位置), 眼睛才一瞄到對方的車燈, 就被對方急駛而來從側面撞上了. 也還好只有突出一點點, 只有車頭受損, 我再快一點點就嚴重了
6. 對方時速多少我不能替他發言,我隱約聽到他跟警察說他開三十幾, 但從我的行車記錄器上看到的情況, 對方從出現到撞上時間不到一秒, 他出現時車頭在斑馬線上, 撞上我時路口已經過了一大半, 距離目視約三部車長度以上(因車陣排隊, 較容易估算這段距離停幾部車), 從影片上估算他的速度, 應該是高於三十幾(以10m/s=36km/h對照), 而對方到路口也完全未減速.
我的車送保養廠檢查後, 大致上的損害程度:保險桿全斷, 裡面的內鐵撞飛, 大燈支架斷裂, 水箱有裂紋...師傅也說撞擊速度不可能只有三十幾 (撞擊時我已經轉了70~80度, 快要與他垂直了,加上當時我的速度只有11km, 在撞擊方向上的相對速度應該是非常低了, 肇責的部分姑且不談, 車子受損的程度應該大部分來自於對方的撞擊所造成)
因為行車記錄器影片現在交給保險公司人員, 只能盡量以文字說明
我知道踩到轉彎車跟直行車的天條, 對轉彎車一定是不利的,
只是想問問如果有比較有這方面實務處理經驗, 或對相關法條規定比較熟悉的朋友的意見, 是否還有什麼方式可以爭去盡量減低自己這方的肇責的?
(我的保險應該可以cover對方的財損, 但自己這邊的就要自己處理了, 除非對方也有肇責)
依照最近經驗轉彎車應該都是要賠的~
想少出一點就和解還是跟對方打好關係比較重要
(碰到不講情面的或無法攀關係的無解)
談不攏會調解幾次不行就只好給法官看看比例上多少了
以後怕這樣還是至少保個丙式和第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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