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同學之間發生的事情,看當事人很煩惱想來這問問,而且私人之間的感情也很複雜
這件事情有四個人
A(男生,也是借車人) B(女生,當事人也就是出車禍的人,無駕照)
C(女生,無駕照) D(女生,有駕照)
車禍當天(大概在9~10月分之間的事情了)
當天會出門是因為D要去拿東西,要求B和C要陪同一起去
然後B和C就去跟A借車,而且A知道兩人沒駕照
騎經的路上是B和C"輪流"騎車
結果車禍發生在B騎的時後
後來就是警察開罰....之類的,但是車子的賠償一直都沒有處理
車禍後,B被C和D兩人排擠(也就是女生之間的鬥爭<?),反正三人關係就變得很差
沒多久之後C和A在一起,接下來因為開學後進入軌道了,所以也就沒時間處理這件事情
"但是"事情就發生在昨天,A跑來跟B要錢(2萬多)說是修車費
B就跟A說怎麼全部都她負擔?當初C跟她說兩人分的(也就是一人1萬)
然後A就跟B說人家那麼"無辜可憐"坐後座也不是她在騎的,為什麼她要付?
B後來跑去問C,結果C竟然只願意付5000!
然而B的家人並不是很願意白白付人家1萬5
(家人知道三個女生之間的事情,雖然草草帶過但是C和D也是很過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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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大家可以給個論點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