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台中辦事情,回程突然想說二高比較不會塞車~所以刻意繞遠路由一高接東西向轉二高~就在距離二高引道前5公里處~測速器狂叫.....有雷射....有雷射....有雷射~~當下反映馬上踩剎車~~~無奈路邊伸出一枝指揮棒~搖來搖去~每搖一下~我就心痛一下~因為~~~她再告訴我~~你被雷射擊落了~~~~
Vin Liau wrote:被後面追撞??應該是...(恕刪) 那可不一定.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無緣無故重踩煞車或停車造成後方事故,可是要負擔全部責任.除了像塞車回堵,未保持距離追撞前車才是後車賠償前車.
這讓我想到有一次我們同事開車載我,當時我們開外線他邊開車邊講手機,路邊突然就跳出一個警察到外線車道中間攔我們的車我們的車因為不快是有煞住車啦不過內線那台BMW 應該也嚇一跳,所以緊急煞車那台BMW 後面跟的是一台十噸半的大貨車碰~~~的一聲BMW 325I 就變成了325TI那時候我和同事已經把車靠邊停了那警察更絕他竟然坐上機車準備發動要走了BMW 的車主馬上衝下車叫住那警察兩人在路邊爭執至於我和同事呢?我們在車上的對話是這樣的同事:那現在要怎麼辦,他會不會來開我們罰單我:他現在應該很難脫身吧同事:那我們要等他來嗎我:你呆子喔!他沒空理我們,我們走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