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行,對方在我右前方,然後對方左轉,我的前叉撞到他的傳動蓋
我急剎後重心不穩倒地,對方往前一公尺後停下,人車都沒倒
如圖示





結果報警後,警察只問誰是前車,誰是後車
之後警察說後車應該注意,所以是後車撞前車的問題
我也在筆錄上說我是撞到對方的左後側,不是正後方
結束後對方說要不要直接和解,我說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經過二個月我拿到初判表了.......


最扯的是"是我有受傷,卻寫說我肇事致人受傷"



最後只想說
要同車道超車只能看運氣
遇到三寶給你亂轉你也只能塗牛屎
因為你在後面要注意前車
後照鏡也不用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