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發生車禍,本人駕駛汽車與機車在十字路口發生碰撞,雙方皆是直行,十字路口有點歪,基本上是稍微右轉而直行,路口兩側有住宅,路口無號誌燈,我出路口時未注意到右側有來車,對方時速也蠻快的,就煞車不及撞上我車右前輪位置。保險公司說路權我肇責較大,今天保險公司聯絡週五和解,對方機車修理一萬五,醫療費用五千,和解條件是十二萬。保險公司說到調解委員會再談和解事宜,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難免煩悶緊張,要請教一下,須注意哪些事情?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體傷死亡200萬,財損30萬。現有疑問,正常狀況下,如上敘述十二萬,保險公司會全額理賠嗎?如果保險公司的立場與對方條件有出入,我需負擔差額嗎?如不能達成和解共識,我可以有什麼作為呢?
麻煩大家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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