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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roypeng wrote:
事情發生在去年11...(恕刪)
確定有保險的話,
就讓保險公司的法務跟他玩,
另外請找當初就醫的醫院調X光,
先取得已方的有利證據....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lookroypeng wrote:
事情發生在去年11...(恕刪)
看來你遇到高手了..不談錢的狀態下..
你很難反告詐欺取財罪..
不過要是之後有談錢..視情況去詢問法律諮詢的意見(議員服務處有些有此服務)
想請問你當時撞擊點是在斑馬線上嗎?...要是不是的話...
請在偵查庭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主張你原告的傷害並非你的過失..
再者既然事發當時有照X光..那4月的骨折跟妳有何關西...
請檢方傳喚當時醫生並調出當時在醫院照的X光..
請檢方詢問醫生的專業意見..本來沒有骨折.在何種情況下四月份會有骨折產生(惡意詐欺的可能)...
還有一點..請一定要要求檢方對原告的證詞做具結..以利後續訴訟.....
lookroypeng wrote:
事情發生在去年11...(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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