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警舉回覆的結果!我想應該又是總局訊息傳遞或是違規者申訴所導致的結果!沒錯就是電子菸!講白一點抽電子菸的比例有多少?或許真的有,但是還若有其事的彈煙灰嗎?看來不抓到吐煙圈無法成立,或是乾脆來個抽電子菸至單手騎車危險駕駛,或全程跟車等著丟煙蒂來投環保局了!
上次在苗栗也檢舉過一次,汽車駕駛在人來人往的窄巷中停車,將持菸的手伸出窗外,也明顯拍到煙圈,10多秒的影片至少有5人走路或騎車繞過他,結果1個月後回覆抽菸是事實,但無明顯會造成危險情況所以不舉發。苗栗檢舉一直是我心中的痛,近年來北中南檢舉超過1萬件,成功率粗估也有95%以上,在苗栗都低於50%,回覆的理由也都很瞎。
交通志工 wrote:上次在苗栗也檢舉過...(恕刪) 苗栗今年下半年有比較改善了哦,年初有接過電話詢問檢舉後處理流程的感想與建議,後來檢舉就都會具結mail回覆了。向苗栗縣總局申訴過幾次地方警局無動作或吃案,也都很快就有回應及補舉發,比以前好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