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南科速邁樂加油站前路口
中午同事從國8下來要左轉進南科
被從南科出來要北上國8的撞
同事行車記錄器拍到車頭過路口轉黃燈
車頭剛出去就被左向闖紅燈的車撞
警察卻說撞到時已經變紅燈
同事說可是是車頭出路口才變黃燈
警察說闖黃燈視同闖紅燈
所以肇責55
怪了
我怎麼記得考照時
如果遇到臨時變黃燈
車速不慢下,應盡快過路口
因為急煞會有導致後車追撞的風險
還是10幾年前考的試題跟現在不一樣了?
然後對方車主闖紅燈的原因是說
他要北上回台中
但該路口右轉是南下國8
北上的要再往前開100多公尺
他看到右轉燈亮著
所以往前開
直行紅燈+右轉燈亮著
卻往前開?
這⋯我真猜不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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