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國道倒車遭追撞-2死3傷-215006814.html其實可算是蓄意謀殺,因為可預期會發生車禍,自己想死亂開車又害別人,應該立法針對這種肇事者採連坐處罰,滿門監禁,以敬效尤,自己沒死更要關個20年,不然總是一句道歉,就帶過,多少人在生死邊緣驚險度過
一個小路人 wrote:連坐處罰是會違憲的...(恕刪) 商鞅變法:居民以五家爲“伍”、十家爲“什”,將什、伍作爲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民主時代有實施的困難度。
riverbob wrote:https://tw...(恕刪) 這就是 我檢舉交通違規 6年多來一直說的兩件事:1. 愛違規遲早 都會被天收!2. 檢舉交通違規就是在行善救人!如果這位愛違規的女駕駛 曾經被檢舉過,因此若改掉愛違規的行為,這次就能避免!她無福被檢舉,所以有人被天收,自己也撞殘!所以看到交通違規,請大家多多檢舉來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