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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的擦撞事件請教責任歸屬

【代友PO】

今天下午要去內湖COSTCO買東西與他車發生擦撞,

地點是舊宗路一段與民權東路六段交叉路口(剛經過民權大橋橋下),

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BVPRKGubog

本人的車左側後輪弧與對方的車頭右前保桿彎角處產生小擦撞互有掉漆
(影片中16點17分30秒處左方橘色休旅車),

本車當時是直行狀態,

路邊停有一台灰色轎車未打方向燈欲從右邊往本車車道切進來,

當下閃避時左方即傳來擦撞聲,

唯路口車輛眾多處於塞車狀態,

所以駛離現場進入COSTCO停車場車道時雙方才停下車察看擦撞狀況,

對方一下車就說她的車當時是靜止狀態,是我的車去撞她,

而印象中我的車頭&車身當時已經過了她的車頭都沒事,最後卻擦撞到我的車左後輪弧,

所以對於她說她的車是完全停止狀態是我去撞她這點感到疑惑。

當下隨即到附近派出所等候交通隊來做筆錄,由於雙方都有行車紀錄器,

交通隊員警先看對方的行車紀錄器看到我的車出現時對方的車速幾乎慢到快停下來,

但現場沒有將錄影的聲音放出來,

不知道是擦撞後對方的車才完全停止還是對方先停止我才去擦撞到她,

所以交通隊員警就先依他的判斷認為我的責任比較大,

接著再看我的行車影片提出我似乎有闖紅燈的嫌疑、加上明知塞車還硬要鑽這兩點(未保行車距離),

依他的經驗還是認為就算送裁決還是我的責任比較大。

現在雙方已做完筆錄等候裁決,交通員警用相機將雙方的影片拍下,

我想跟對方要檔案做記錄對方也不願意給,

她叫了保險公司來,說一切按照程序走,不願跟我多說什麼,

而我建議交通員警拿雙方的影像原始檔去做分析評判應該也會比較公正,

但員警認為我說再多也沒用,責任就是我身上。

想請教各位這樣的責任歸屬會比較偏向哪一方?

若裁決出來我不服還可以怎麼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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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朋友轉述再看完行車影像感覺雙方責任各半,橋下車道有四線道要匯入三線,

友人的車是直行車,但對方也是直行車,擦撞點是個車道模糊地帶,

大家都拼命擠不讓,就這樣擠出問題來了~
2015-07-11 0:14 發佈
從敘述內容看
處理過程清楚詳實
不像是【代友PO】

既然強調是【代友PO】
評論就省了
【代友 . . .】 我不會那麼無聊

當你想閃右側 VOLVO車時方向盤這時打左
紅車在先前跟你爭道失敗後 靜止狀態應是絕對的

SO 這事故是你移動時擦到對方的機率 十之八九 !!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自己發生的事情就不要再拗了
再來
你偷雞用右轉車道直行,先開罰單
闖紅燈
未保持路口淨空硬擠
但就事論事,應該是他撞到你無誤
不過如果你沒闖紅燈過去,他是能順利切換到最外側的
五五合理
偷機違規的代價

a0522a2000 wrote:
【代友PO】今天下...(恕刪)


L方向燈也打了很久
你不闖紅燈
他就能跟在神A後面
你看到人家打方向燈就急著硬督過去關門
看了很賭南

a0522a2000 wrote:
【代友PO】今天下...(恕刪)



我覺得是對方是方向燈無敵

趕快去要路口監視器

他車頭一定有超出直行車道的標線
我的判斷是....你打了方向盤才導致他的車被你擦到.

看法:大家要擠一道時左一右一讓一下就過去了,你幹嘛去跟他擠?你最聰明?

明知他在旁邊(很近),要閃右車時為何不看一下後照鏡?

結果:如果他有車體險,那麼你可能會倒楣的,最好保佑他沒有.
a0522a2000 wrote:
【代友PO】今天下午...(恕刪)


樓主先去問一下朋友想聽真話還是單純取暖
之後我才能確定要怎麼回答
1,未依標線形行駛
2,黃燈未減速

俗諺,總有一天會遇到

綠燈時,對方已過路口,你的車未過。



黃燈時,你的車未減速且加速搶快,國小有教黃燈已過的要快過,未過的要停。


至於說是直行嘛………
我是看到幾台扭來扭曲,鑽來鑽去的車子
直行的都在乖乖排隊類
5_2_0 wrote:
從敘述內容看處理過...(恕刪)


友人打內文請我代PO(他沒01帳號),至於評不評論或提出意見就個人自己主觀認定囉。


shine99 wrote:
【代友 . . ....(恕刪)


友人請託PO文詢問,不然我也不想惹來一身代PO的麻煩啊~

fanrien wrote:
自己發生的事情就不...(恕刪)


請看清楚這個路口的路況喔,這裡是禁行機車,且此路口不能右轉所以沒有右轉車道的問題,
你的論點跟我很像,我的疑問是都是直行車是誰的路權優先?
未保持路口淨空這點應該就已經底定責任歸屬,友人硬擠當然要吃虧了。

AKB濕吧 wrote:
我覺得是對方是方向...(恕刪)


剛好是路口似乎沒有標線,至於要不要調路口監視器就提供給友人當作參考吧。

sunland wrote:
樓主先去問一下朋友...(恕刪)


我想不是為了取暖,友人當下聽交通員警的陳述整個過程的分析也是覺得有理,
判決要等一個月,是友人的錯也當是給他一個教訓,絕非無聊上來討拍。

mgal wrote:
1,未依標線形行駛2...(恕刪)


謝謝你詳細的解說,交通員警也是如同你的論點,
友人覺得是後面擦撞這點覺得不服氣,我想就讓友人自己去反省反省吧。
I5-25K P67-EX6 IBM-M1015 20 HD(45.5TB) Benq G2400WT*2+AOC 2436

有得灰~
我開車不會像你友人那樣子,
LIVINA燈打那麼久, 又在前方, 我會讓他先排......

不認同, "我們直直走啊, 他就插進來",
認同mgal說的, 就扭來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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