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小弟的父親去年底在某個大雨的早上, 不小心倒車時, 撞到別人的車, 後來車主因為有保全險找車險公司來處理
當時警察看了一下情況,覺得只是車子左前方有點凹,板金烤個漆應該就可以了.
上週我們收到存証信函還有調解的單子, 一共要求償約15XXX (工錢:5200, 烤漆:6xxx, 零件:3704)
其實我們家是願意賠的
只是老爸覺得只是小凹,有需要整片連左前門一起板金+烤漆嗎? (他相信警方的說法)
也就是老爸覺得賠的有點多... (雖然我還是建議他一定要達成和解)
我想請教板上的大大們,如果萬一沒達成和解,被車險公司的律師告上法院
接下來 我們可能要多付法院仲裁費或對方的律師費之類的嗎?
怎麼算呢?
PS: 只有民事沒有刑事的部分!!
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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