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成這樣可能要切屁股了存證信函很好寫你就當作文寫說XXX, 你於民國XX年XX月XX日追撞我的車造成我必需將車送廠維修預計XXXX 可以出廠這段時間請你提出我的交通解決方案如果你不提出我會去跟 XXX 租車費用共 XXXX 元到時將一並向你求償大概這樣就好了
基本上求償交通費的部分不需要存證信函,因為就算你估1500X10天=15000對法官判賠來說還是沒有效力的,要求償交通費的話應該就是要收集計程車的收據,如果是租車的話就是要租車公司的收據~用收據實報實銷就可以了,因為就算你先告知對方,對方也無法採取任何動作啊~~對方租車給你開??還是先把15000給你讓你去租車??另外修車費用的部分最好要求原廠來作,當然之後對方的保險公司會開始跳腳,要將你的車算入折舊等...巴拉巴拉一堆會讓你氣到跳腳的話,不過民法本來就可以有賠償價金以及回復原狀兩種作法,所以保險公司只想要賠償就以後的金額而已,但如果出示一切有效單據的話,只要不是遇到腦殘法官應該比較容易判賠全額。(修車+租車)另外,原廠所估計的金額最好白紙黑字寫下來,並且要保證不超過這樣的金額,因為很多時候...修車廠會看走眼,大修費用不斷追加也是很正常的。反正一切的求償費用最好就是實報實銷以單據為憑。另外,希望你是100%無肇事責任 ^_^
f50996 wrote:基本上求償交通費的部...(恕刪) 我低估了租金跟修復時間,和運租車日租金3200元/日,20天修復時間3200X20=64000這費用快跟修車一樣了我先出的話,對方賴帳就遭了我草擬了一份存證信函,不知夠不夠專業
這種事不是你說了算 更不是你想當然爾的怎樣就怎樣你當然可以寄存證信函 對方也可以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這種事完全是看保險內容與既有判例你可以去租法拉利 只是你的保險公司不會付給你 而你也無法向對方私下求償而已保險公司只能依既有案例向對方代位求償 而不會依你所租的價格天數支付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