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在新北環快,突然有兩輛警用機車從匝道上來,卻沒有鳴警笛示警,這樣沒有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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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投訴者不知道是存什麼心態,警察收到車禍就直接騎車上快速道路處理也不行?難道是要先回所換車才能上去嗎?到時會不會又會變成警察遲到之類的不滿之聲!
救人的反而被投訴,投訴者這樣是存何種心態呢?
下面一堆留言都是針對此投訴者在進行砲轟
這另外也能印證機車上快速道路也是沒問題的
uranuslp wrote:
買便當快來不及了,不上快速怎麼買?含情
其實機車上快速本來就沒問題,有問題的是開車和官員的人的腦袋。
一個不能忍受前面有機車,一個根本不騎機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