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監視器來檢舉交通違規太耗費人力,還不如實際用檢舉獎金,來鼓勵市民多多檢舉,各種交通違規,不但可以以最有效率,整頓交通次序,充裕市政財務收入,並同時解決失業人口收入問題,增加市民業外收入,一舉多得是最值得大力實施.另一方面建議中央修法,提高交通違規罰單金額,最高罰鍰無上限,如此更可以加速車輛汰舊換新,使法拍,車市,金融放款,殯葬業.等,生意更加興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