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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擦撞賠償這樣合理嗎?(5/4更新現場圖)

2015/05/04 PM10:04更新現場圖

機車擦撞賠償這樣合理嗎?(5/4更新現場圖)

收到調解庭通知書了,若被判肇責55的形況下,是否能主張損失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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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日前在下於北市某地下道與人發生機車擦撞
警察先生所紀錄之現場圖大約為下
機車擦撞賠償這樣合理嗎?(5/4更新現場圖)
A為汽車跟B機車的事故先行發生,我行經該路段前僅以雙黃燈做為警示
C車行駛在我正前方,我D車遠遠看見前方AB車事故時就打左方向燈並注意後方準備切換到左車道
C車行駛速度非常快,當我已安全切到左車道時,我聽見C車在A車後方發出尖銳剎車聲並急速向左切
結果就撞上我D車

我D人車向左前方噴出,左膝受傷有自行去醫院驗傷,我車並無大礙
至於C車是去年9月購買的新勁戰,車身有改裝並車損(當下是看到他側車殼及龍頭殼裂)

對方今日出具車行報價單:
全車殼12000
後照鏡1600
後車燈1600
車身校正4500
(忘記什麼名目)4500
共兩萬多元

對方說還有未在報價單上的胎壓檢測器3、4000
跟車身包膜3000

對方表示要換車殼不用包膜及無法證明車身校正是否與我相關
故僅向我收取車殼12000+後照鏡800+後車燈800共13600的費用

今天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在雙方當事人的肇事原因上
僅寫了「涉嫌向左變換行向未注意其他車輛」並未寫出肇責比例
(所以基本上此張研判表等於無用)

對方就要我賠償他修車所有費用
並說我肇事原因較大不建議我走法律
不然我會陪更我(將近3萬元)

我自己僅有兩次就醫費用約900元也並未要對方賠償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有不大清楚的部分我會再補充
麻煩各位前輩指教
這對我來說實在是筆很大的錢哪....





2015/04/13 00:15回覆補充:

因雙方皆無行車記錄器,大概僅能依照當時雙方口述之筆錄及現場圖作為鑑定之依據
但我清楚我是自身右車身被撞向左噴出(但我無明顯車損所以完全不用修)
對方車殼卻壞的很嚴重,人無傷

我後來想想我不應該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對方似乎急著要我賠償全部車損
貌似有另外加保其他險種,我只有強制險
順便請教
是先走調解委員會再自費申請鑑定嗎?
委員會程序是否會很麻煩?


另外後照鏡對方有自己說是車行老闆找網路的價格
我好奇的是車殼真的如此貴?
我的RS沒大礙欸⋯⋯


2015/04/13 14:46回覆補充:

關於車速,C車比D車快,C車雖在遠方已看見前方事故(7、80公尺應該有),有些微煞車但車速仍然很快
我於後方做煞車的途中,仍有多輛機車高速於CD車左方行駛,我D車是等左方車輛通過後才切到左方
我切換過去鬆煞車繼續行駛,車身當然會跟處於急煞的C車超前或平行
但今日撞擊點是D車正右車側,依慣性我向左前噴出,應是他撞我沒錯

待有警方的現場圖後會在補上請前輩指教
朋友都說我太傻怎麼可以私下對方找你談和解就見面
回家會與家父討論,對方年紀比我小一些居然比我還兇(他說之前他撞車也是分3期才還完)
真是吃定我不想把事情弄大
2015-04-12 22:24 發佈

wjenny1492 wrote:
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恕刪)


如果你已經完成車道的變換

C車才變換車道

並撞到你,你的責任不大吧

因為你已經行駛在你的車道,C車沒有保持與前方的安全距離

因而閃避到隔壁車道。應該是C車的責任比較大。

如果你有後方的行車記錄器。會比較好釐清當時情況
初步研判表是警方作的「涉嫌向左變換車道未注意其它車輛」也奇怪了你以提早變換車道他後續變換車道那應該是他側撞你才對吧!那先後就很明顯了啊
,這要你們雙方無異議才有效力而且這不是他說了算,
建議你作法是,因為你有體傷可做驗傷,以及尋求事故鑑定單位該區公路監理機關
(自費好像2.3千當然看誰想先提出因為誰提出就要先花錢)
只要一方提出鑑定,該單位會行文雙方當事人出席,當然鑑定過後報告書會行文雙方,不服還要再花2千繼續向上但不是該單位了。先走調解委員會吧
對方撞的這麼嚴重一定騎不慢...
不管了,先到警察局對他提傷害告訴,後面的再說,
這是人吃人的世界,誰是軟柿子就會被吃
勁戰後照鏡1600有那麼貴?
是他切出撞倒你 還是他切出你撞倒他?沒有行車紀錄器 誰對誰錯很難評斷 ,你的醫療費可以用保險理賠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嗎?有的話就授權給保險公司去喬,不用先賠。
如果沒有保第三人,你有傷對方無傷的情況下,可以先向警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六個月內),這個雙方和解後可以撤告的。
然後再去找調解委員會調解,找出雙方可以接受的合理和解條件。
如果喬不龍,再來考慮提告的問題。
提告....你如果說的是事實....
你已經在左側行駛....他從你右邊閃避切出撞到你....
是他撞你...不是你撞他.....是他撞你...不是你撞他.....是他撞你...不是你撞他......
要也是你告他求償....怎麼會是他告你求償.....
先找警察作筆錄....然後跟警察講要提告.....
碰到這種的....你要比他更兇....一切交給法律處理...你不要私下跟他談...
不然下一個倒楣鬼不知道是誰....
看你有沒有時間處理這件事
如果自認沒錯 而且願意花時間處理
可以去公所申請調解
再來慢慢喬

如果照你所說的 無行車紀錄器 無證據
看來對方肇責會比你多
況且你有驗傷 可以提過失傷害
這在調解就很好講
=廢柴上的風霜菇=
建議您等候交通裁決所判定再討論賠償問題

車禍當時應該有交警做筆錄和畫圖

誰對誰錯交給裁決所判定

也許對方要賠你全額醫藥費

不要急著與對方和解

白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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