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的"一事兩罰"問題

請問若兩線道中間是以雙白線隔開,左邊汽車道,右邊機車道
汽車若要走機車道的話,勢必要跨越雙白線
請問在交通罰則裡,這樣算罰哪種?
1.汽車行駛機車道
2.跨越雙白線
3.兩者兼罰

如果加上跨越時沒有打方向燈,這還算"一事兩罰"嗎?還是另外開罰?
2015-04-07 18: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交通 問題
你所說的應該屬於想像競合違規行為,也就是一行為違反二項法條。(二項違規可同時舉發)裁罰時會從一重裁罰。
不會有一事兩罰的問題。
不過如果連續違規,例如連續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當然可以同時舉發任意變換車道以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edward570106 wrote:
你所說的應該屬於想...(恕刪)

了解了,感謝edward大,解說得很清楚
首先我要說的還是沒有汽車道與機車道。
四輪以上汽車臨停、停車、轉彎、起駛是可以行駛慢車道,你講的狀況若是遭人分開檢舉是有可能都成立。

我是嘎嘎 wrote:
首先我要說的還是沒...(恕刪)

這我了解,不過我說的路段除了超車不會有以上四種情形,因為那是河堤路段
原樓主問題,我認為,如果只是超車去壓線一下就回來,那我認為可以只開一張。
如果跨線之後,還行駛一段路,那就應該開兩張。

但是台灣的警察大多很NICE的,不要太擔心。


檢舉過"左轉燈未亮就左轉" + "轉彎未打方向燈" (而且還是從直行專用車道轉)

轄區員警很NICE的,都會只挑一條開單。

有車子紅線停了好幾天,每天檢舉1-2次,NICE員警也會主動將兩三天的罰單併做一張開出
超級NICE的~



bestnicesonic wrote:
請問若兩線道中間是...(恕刪)


只要分次檢舉,同一張違規照片間隔兩天檢舉
可以被檢舉很多次
我常常這樣一張違規照片裡面有兩件以上可以檢舉的,我就分開檢舉
cdyao wrote:
原樓主問題,我認為...(恕刪)


有多件違規員警卻只開一件違規的話
可以找媒體記者、立委關切
不符合一罪一罰原則,且有損害檢舉人權益問題
超車請從左側,並保持車側半公尺以上距離。
壓線問題很簡單,就是變換車道超車,一方面路權問題,若發生事故會有影響,另一方面是不會有跨越兩車道行駛的問題。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