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區龍安街左轉文中路時直接左轉
今天收到兩張罰單
第一張: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第二張: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經交通勤務警察制止,不聽制止而逃逸。
實際路口狀況如下:
1.同向車道僅2車道
2.內車道無畫設禁行機車
3.路口無設置「遵20」號誌
4.設有待轉區
我想..就算有畫設待轉區..
也不構成強制兩段式左轉的標準要件吧...
再來關於第二張才是我最氣的...
警察是站在靠右(偏大興西路的路口)
而我注意力都在對向來車與左轉後要進入的車道
綠燈後我記得警察有吹哨嗶嗶~~
但是我完全當作是告訴我可以出發的哨聲...
左轉文中路後馬上停下來等紅燈...(隨然我不以為意)
期間警察也沒有過來攔阻
警察要制止我..
但我覺得警察在指揮我通行...
在合理左轉的前提下...
總覺得開逃逸有點太牽強
結果光這張就要3K...
如果第一張申訴通過...
第二張應該就不構成違規逃逸了吧...
總之有點冤望...
如果有誤...還請先進們指點
謝謝
2015/04/02補充:
上個月2015/03/06苗栗監理站收到我的陳述單,
在今天2015/04/02收到回覆,
其他詳細內容稍晚補上,
那些叫我乖乖去繳罰款的大大們,
我沒有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