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如果只是右轉應該確定是紅燈右轉,不過對方是到對面的車道,請問了解法規的大大這樣算闖紅燈嗎?汽車加完油出來不但闖紅燈也沒打方向燈,叭他喇叭還被他返叭回來然後把我從右邊的車道逼停到左邊去,請問我可以使用哪幾個項目檢舉呢? 謝謝
milo07182002 wrote:對方如果只是右轉應該...(恕刪) 就惡意逼車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或行駛時任意突然減速、煞車,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