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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就依醫生開的證明去求償薪資補償~
希望對你有幫助~
安小綠 wrote:
請問關於車禍造成傷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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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7528 wrote:
我的經驗是,如果要求...(恕刪)
謝謝您所提供的經驗,想請教您剛有說到「然後你就依醫生開的證明去求償薪資補償」,請問是要開出受傷的部位需休養多久嗎?因為有聽說礙於醫師法的關係,好像醫生不太願意去開這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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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我是車禍骨折,醫生證明上有開立需修養三個月。
所以我的薪資補償就是要求三個月。
理論上醫生證明都會寫患部需修養多久,除非你的傷是不會影響日常生活作動,這點你需要跟醫生討論才知道。
安小綠 wrote:
謝謝您所提供的經驗,...(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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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小綠 wrote:
順便請問您,薪資轉帳...(恕刪)
3~6個月
有在職證明/扣繳憑單最好
另外如果是上班時間/途中發生的,可以請公傷假
還有向勞保申請公傷給付
公司如果有加保團體保險,團險也可以申請給付
強制險不只給付你的醫療費
如果醫生認為你需要看護
強制險會給付看護費用,看護的人不用外聘
家人也可以,只要醫生開出診斷證明有寫明需專人看護期間即可
最多一個月36000元
這些都是國家規定...以你的薪資投保後的權利!不要放棄了!
還有痊癒後最好替自己多保一份醫療保險
現在人工作壓力大,容不得受傷沒收入還支出
希望幫得上忙...去年11月受傷後這些保險金我全部都申請到
都是血汗錢買的保險千萬不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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