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此感謝各位看官的回復與教導.有些問題我要澄清一下....首先是該車主沒有任何的對不起我.純粹是該路段式消防栓紅線旁邊又是麵包店.又是路口轉彎.我也沒跟蹤.別稱呼我是正義魔人.當然你要這麼稱呼我也沒轍...再來是照片間隔2分鐘.那個時間點剛好是紅燈我總不能為了拍他車前照片而紅燈越線吧.況且該車前方還有銀灰色的汽車擋住了我總不能把豐田車撞開吧?..我檢舉違規都是附有動態影片.很不的是台中市警局都限10mb.10mb只有10多秒的影片時間.當然有些違規影片超過10mb我都會附言交代.員警有要求..我就把影片存在行動碟記過去給他.實在不是拍的爛.而是那個時間點嘟嘟好就變成醬....然而播110.早上7點多員警還沒上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