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撞完就跑的人究竟是什麼心態呢?
如果你是今天 2014/8/31 凌晨 12:00多 停在陽明山屋頂上夜景餐廳對面的寶藍色獅子,
希望你看到這篇文章時可以知道究竟是誰撞了你的車.....
我剛好路過,就把這景象拍起來了!
現在這個世代了,人人有行車記錄器,這樣還敢肇事逃逸(雖無人員傷亡),
到底是什麼心態....寶藍色獅子車主好衰喔...停在那莫名其妙被撞...
PS. 我凌晨3:00從下面的其他間夜景餐廳離開時,還看到你的車可憐兮兮地停在那....
(我承認原本我也想停紅線,但我後來換間餐廳了,
該餐廳有私人停車場所以我最終並無停紅線,
請正義魔人不要砲)
[我拍攝的原始影片如下]
[東森新聞午間已經播報,新聞版如下]
地點:陽明山 的 屋頂上夜景餐廳對面馬路旁
時間:2014/08/31 大約 AM 12:00多 (行車記錄器時間跑掉了,不準確)
肇事車號:1795-BL TOYOTA 銀色箱型車(應為Innova)
於路邊直接撞擊前方寶藍色 寶獅 車輛
撞完立刻加速烙跑!前方車輛保險桿左後方整個毀損!
根據我推測,該車應該是要倒車再退一次出去,他以為他打了倒退檔
但事實上它根本沒打擋,仍舊位於前進檔,
所以他就踩了油門就撞下去了!
這個報案,警察會先開寶獅車主紅線停車,貨車則因看不出有紅線停車之行為所以沒事;
而撞到就跑的部分,最多送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這很小條,而且寶獅車主自己紅線違停在先,警察可能也不會積極,
很有可能就是依車號查到車主通知他來警察局跟被害車主對質,他不來警察也不能怎麼樣,也無法證實他是否有酒駕等違規行為,而被害車主損失要自己告民事...
但樓主有錄到已經幫了寶獅車主一個天大的忙,如果法官不賭爛紅線違停的話,官司應該穩贏,修車費應該能拿回大部分,功德一件。
d61 wrote:
等一下應該很多人又要喊這個是刑事「肇事逃逸」...
這個報案,警察會先開寶獅車主紅線停車,貨車則因看不出有紅線停車之行為所以沒事;
而撞到就跑的部分,最多送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這很小條,而且寶獅車主自己紅線違停在先,警察可能也不會積極,
很有可能就是依車號查到車主通知他來警察局跟被害車主對質,他不來警察也不能怎麼樣,也無法證實他是否有酒駕等違規行為,而被害車主損失要自己告民事...
但樓主有錄到已經幫了寶獅車主一個天大的忙,如果法官不賭爛紅線違停的話,官司應該穩贏,修車費應該能拿回大部分,功德一件。
其他的什麼都不用說...
獅主直接報案,拿三聯單去理賠~
如果沒丙以上的保險,花點小錢去找律師跑民事...
畢竟罪證確鑿...
至於責任歸屬,除了違規停車600~1200以外
我想不到有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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