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對方車輛之外國乘客,輕微擦傷、挫傷,應該賠償多少

小弟違規左轉,被直行計程車撞到右前車頭,已經負起全責全額賠償計程車,且達成和解,

但計程車上有3位韓國觀光客,輕微擦傷、挫傷,皆有急診室診斷證明,

其中一位女士說她脖子有點扭傷,診斷證明沒有寫脖子扭傷,在急診室已有誠意致歉,

且小弟自費付出急診X光費及其它費用7仟元,車禍隔日,

3人就按照行程返回韓國,如今委託律師求償33萬,說脖子扭傷復健就花8萬元,

假如不和解就提告,說因為是外國人,所以他們的律師費會全部算在我身上,

小弟覺得金額過高,拜託有經驗的大大告知,

輕微擦傷、挫傷,應該賠償多少。
2014-08-29 22:26 發佈

揚仔0120 wrote:
小弟違規左轉,被直行...(恕刪)


輕微擦傷、挫傷,皆有急診室診斷證明,
其中一位女士說她脖子有點扭傷,診斷證明沒有寫脖子扭傷

這些症狀可以到33萬喔!是想在台灣大撈一筆回國整型嗎?

先別說哪國拉!又不是殘廢或粉碎性骨折33萬耶!

撞死最多送他們三百萬吧!

揚仔0120 wrote:
小弟違規左轉

1. 遵守路權原則
2. 第三人責任險要買
都可以幫自己省不少麻煩
b020009758 wrote:
撞死最多送他們三百萬吧!

強制險一個人就有兩百萬,三個人就有六百萬
受傷可以賠到20W/人。

別說外國人,就算撞到的是外星人,對方想要那麼大的理賠,也只能照規矩拿證明出來跟保險公司談,談不攏的話,他告的贏才有得賠,就算他告贏,沒超過20W額度還可以把7000塊跟他要回來。50W以下的民事糾紛屬於強制調解,他還不能直接告你。既然在台當下已經就醫檢查並沒有脖子扭傷,他還得證明在韓國做的復健和跟你的車禍有因果關係,我看也是不太容易。

所以結論就是等他來告,當然,事情沒解決前,不要隨便跑去韓國,沒事去人家地盤當自動送上門的肉票就不太好了。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前一年還有保任意第三人意外險(含財損30),

今年居然腦殘沒有保,

經過這次事件,再也不敢不保,任意第三人意外險,也儘量少開車,

急診室的7仟,強制險只理賠掛號費,材料費,證明書費,約1仟而已,

其它X光費,等等皆不理賠,而且手續繁雜,更別提國外之復健費。

輕微擦傷、挫傷,皆有急診室診斷證明

那都只是醫用術語而已,翻成白話文意思就是休息一下就沒事,也完全不影響生活日常作息。就是一個證明罷了
這醫院證明已經告訴所有人在事件當下,而3位老韓因此事件造成[輕微擦傷挫傷]如此罷了。
就算是本國人,經醫療證明後沒什麼大不了之後,一但離開醫院的那一秒之後,就所有事和你無關了。
分明是軟土深掘、吃人夠夠想來個獅子大開口敲盤子。
趕快回醫院申請一份證明備用。
第一次聽到律師費可以轉嫁到理賠金額中
隨他去告吧, 法官不會理會律師費的,
不然跨國出庭機票、住宿費要不要也加一加

小弟造成別人傷害,絕對有誠意賠償,

但是一點小傷,律師不斷獅子大開口,

且威脅如果上法院,金額會更高很多,

不懂為何為了這種事,要請昂貴的律師,

33萬求償金額中,光律師費就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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