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會被砲轟嗎?,,為何?難道又會有人說超速是事實?那法規不是事實嗎?如果說不管有無告示牌都不該超速,那又為何有這法規那又為何要有告示牌?相信有不少人都是看到告示牌才減速我只是想知道這法規,這罰單,這樣合理嗎?我只是想知道如何申訴
你得要舉證你自己沒超速,問題來了,你有證據證明你沒超速嗎?即使有證據了還得是標準檢驗局認證過的儀器哦,答案應該很明顯了,自己沒辦法舉證乖乖繳單吧。因為警察拿的出經過標準檢驗局的儀器證明你超速。順便補充一點,我看你照片中的警告標誌是在你前方,照理講警告標誌是要設立在測速儀器前,所以你要申訴的話就靠這點試試看吧,因為之前有人有申訴過警告標誌被樹擋住一個月收了五張超速罰單,後來上法院駕駛有舉證警告標標誌被樹擋住,後來法官也認同,進而撤銷罰單,因為法官認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測速照相儀器前至少一百公尺,「應設立明顯的警告標誌」,使駕駛人能提高警覺,遵守速限行駛,否則警察機關和監理站不得逕行舉發並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