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遮車牌是想自己檢舉,露車牌一點都不違法!
3. 這種駕駛開車眼睛真瞎,機車停等區不是給四輪汽車停的
駕照哪來的?
4. 本想 九月起,我再來重點檢舉,但是這台汽車真是愛違規,
一定送你吃罰單!
5. 檢舉交通違規是人人都可以的權利,受法律所保障,不是你拿刀槍棍棒就可以阻止!(真好笑)
檢舉此類違規:
建議是用影片,要有進入前 + 紅燈 + 機車框 + 停止線 的連續動作,
必檢舉成功!(證據越多越易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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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2880 wrote:
嘿嘿 大大~我此案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