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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有責任歸屬問題嗎?

昨天被倒車的司機撞到,我騎機車修理費五千,對方說我紅燈右轉,但我不確定當時有沒有紅燈
目前是他說我要幫忙出一點因為他說我有紅燈右轉,請問倒車有責任歸屬問題嗎?而且我被撞倒了全身是傷,對方也不願用保險陪
該怎麼處理
2014-06-10 2: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歸屬問題

nashsteve8 wrote:
昨天被倒車的司機撞到...(恕刪)


有報警嗎?他有證據證明你紅燈右轉嗎?

有受傷就簡單了,去驗傷吧

,不用保險賠,就他自己掏錢賠吧XD
倒車是路權最低的,需負全責!
就算你紅燈右轉是事實,也是罰單一張,與肇事責任無關。難到綠燈就不會撞到嗎?

nashsteve8 wrote:
昨天被倒車的司機撞到...(恕刪)



倒車的責任歸屬很難認定,
因為肇事者很容易耍賴獏糊焦點,
最好是能有影像證據來佐證...
沒圖 沒兩車位置說明

天知道你紅燈右轉和倒車有無因果關係

噗!

3樓說的沒錯,紅燈右轉又如何,若今是直行車或是左轉車輛,和倒車撞擊是兩回事兒


第五十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快車道倒車。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三、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第五十六條 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去年我倒車時被一位忙著吃早餐的仁兄撞上,可是連我的保險公司都說倒車的一方要負較大責任,我覺得很無理;所以對方是唬你的,叫他去打聽打聽!
你應該沒報警吧?
趕快去報一報,筆錄做一做,驗傷去驗一驗,
報完案請通知你的保險公司出險,
請他們跟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談理賠,
如果你沒有保險或是只有強制險,就只好你自己跟他的保險公司談了
該蒐證的(例如自己的行車記錄器),該申請的(車禍責任鑑定)趕快去申請收集,
責任歸屬不是你或是對方說說就算的,是可以去申請鑑定的,

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你沒照正常程序走,只會吃虧而已


nashsteve8 wrote:
昨天被倒車的司機撞到...(恕刪)


職業司機

有業務過失的問題嗎?
昨天牽去他指定的車行報價五千,他聽到很不高興說交通隊判定我有紅燈右轉,我也有錯所以要幫忙付擔,不要的話要上法院。
今天態度大轉變,說要拿錢合解了,呵呵

所以他說交通隊判定我有紅燈右轉是他虎弄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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