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父母騎機車(時速1km~10km)被撞到了!(已有備案處理)
目前所了解的情況~
我父母在前,對方在後;對方超車時從我父母的右方超車,卻因為沒保持行車距離,導致對方(學生)後座乘客的手去撞到我父親騎乘機車的手把,最終致使我父母親倒地受傷!
當我父母親從地上爬起來時,對方因為沒有煞車,早已衝過路口對面!
當派出所警察來到時,直接指示我父母把機車遷往路旁(三信銀行的停車處),由救護車載我父親前往醫院,母親因為擔心而陪同前往!
當小弟接到母親電話前往醫院時,父母親已經由救護車送到台中中港路的澄清醫院處理傷口,等待交通警察的到來!
然而當交通警察來了之後,對方騎士(學生)卻一口咬定騎車時沒有撞到,可是對方的後座乘客說手有被撞到!
最讓人生氣的是~交通警察卻只是一直強調機車沒有擦撞的痕跡,而絕口不提對方後座的乘客說手有被撞到!
(人撞到車的手把,對方的車怎麼可能會有痕跡;如果沒有碰撞,我父親的機車怎麼會倒地,對方的後座乘客又怎麼會撞到手!)
小弟在此懇請大家幫忙,是否能提供行車紀錄器,或是其他目擊者,以還原事發經過。謝謝大家,感恩。
事發時間在:六月六日星期五 下午5:00~5:30左右(下班及下課時間)
發生地點在:台中市(青海路與河南路二段)路口處(三信銀行附近)
如有任何資訊或影片,請幫忙小弟、協助小弟!
謝謝、麻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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