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加一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恕刪) 可以提告妨礙自由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或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這種東西會說車位空空沒人停,給人方便一下會死喔?大家互相嘛~小氣巴拉,你最好不要有趕送葬又找不到車位的時候啦~如果你一輩子從來沒停過別人的車位再來跟我說啦~假聖人~這時火大了嗎?想扁了嗎?別鬧了~別說扁啦,連辱罵他都不行咧~司法保護他們不用怕被扁,所以守法的就是常常被侵犯。
凸01凸 wrote:可以提告妨礙自由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或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恕刪) 是喔八樓有答案了有人被告成過嗎?有人告成人家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