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chia1326 wrote:5/11在國道3號檢舉主線車道車輛利用加速車道超車,5/13國7隊就回覆開單了...(恕刪) 這麼快?!我5/2舉發的案件到現在都沒有消息..您好,您已完成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國道交通違規案件(案件編號為:RV-201405021xxxx )認證程序,本局將由專責承辦人員儘速處理你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