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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各位高手,達人大家好:

昨天我們發生事故,還好都沒有人受傷
目前案件交由警察處理中
想請教各位高手,達人
本案如何處理可以讓雙方都能降到最低損失

因為二車都沒有保險及行車紀錄器
順便徵求一下有沒有後方來車剛好有拍到,如果有,請善心人士提供,謝謝

事故時間:2014/5/11中午約11點半左右
事故地點:台北市士林區通河西街一段124號對面
事故路段車流量不小,雙向持續有車經過


V車(路邊停車格內)
事故前正在上車
後座是一對雙胞胎(有安全座椅)和媽媽
駕駛座是爸爸
後座上車後,車門已關
駕駛座上車後正要關門時發生事故

T車(往百齡橋方向行駛)
事故前有看到前方車輛正在上車
看到V車駕駛座門即將關閉
所以判斷依照原有速度及方向行駛
駕駛座是女兒(駕照持有三年,平常是假日使用車輛)
副駕駛座為爸爸
後座為弟弟,媽媽及奶奶

以下是事故照片
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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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本案請各位達人提供雙方的處理意見(不論哪一方都可以)
或是提供未來避免事故意見(預防方式)

謝謝大家~


===============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申請的初判表結果是
T車(A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V車(B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未注意往來車輛(有罰則)

我是B車
罰單也收到了
查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內容為"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並沒有寫到開關車門的文字
所以已送申訴中
是說如果我發現T車靠近,
以他的速度(至少有20公里以上)我也來不及關車門
這樣還是有責任阿~真冤!!!
只能說還好動作快已經坐下
不然應該是人被撞飛吧!

現在T車車主來簡訊說
我有罰則他沒有
所以要我們賠償他修車金額約四萬元
是估價單(範圍是前保桿至右後車門相關零件換新或板烤,含輪胎定位)
這樣合理嗎?

我應該如何主張保障我的權利呢?
本件狀況應該只有T車有能力避免事故
是不是T車責任比較大呢?

PS.感謝網友貼了同日相反案件的影片
二件的道路條件(雙向單線,速限40)相似,
如果T車還是硬說我是突然開車門的話(但現場圖員警有註記V車門原本就開啟)
車損狀況應該類似上述案件
我看阿伯的門只有略為損壞(該版主文字敘述他壞右前葉子板到後視鏡)
而非這麼嚴重對吧!
我需要委屈點用這個舉例和他調解嗎?

感謝大家回覆提供意見~

以下為現場圖及初判表
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2014-05-12 16:00 發佈

BambooJ wrote:
各位高手,達人大家好...(恕刪)


我覺得V車責任比較大!
反正雙方都無行車紀錄器
一口咬定路邊車輛突然開門
路邊車輛就100%啦
BambooJ wrote:
本案請各位達人提供雙方的處理意見(不論哪一方都可以)
或是提供未來避免事故意見(預防方式)..(恕刪)



***

T車(往百齡橋方向行駛)
事故前有看到前方車輛正在上車
看到V車駕駛座門即將關閉
所以判斷依照原有速度及方向行駛

***

t車問題大


你可以想像大家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若已經綠燈,難道因為前車沒有動作,後車就可以直接撞上去然後說,
我預期它要動了 因為綠燈了。

t車這種駕駛若以自己的預期做為行車依據。會出很多意外的,
比如說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他算好預期行人走路的速度然後從行人邊旁開車過去,但如果行人突然因故放慢速度,車子就會衝到人了。

小的淺見,大大參考看看...
如有不正確的地方再請指正,但請砲小力一點...

1.停在停車格裡的車並無違停,
2.左側前後兩門均為開啟狀態乘客上車完成欲關門時發生碰撞?
3.若以上兩點成立無誤,行進間車輛為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任應屬權責,
4.若停放中車輛駕駛及乘客均已上車但遲遲未關閉車門而造成碰撞則需自付肇事次責之責任,
但不需互陪,就是說對方部會全賠你,但你不需賠對方,


整件事故比較具爭議的地方應該是:
撞人的說被撞的門開開不關害我撞上去,所以你要賠我!
被撞的說我剛上車才要關你就撞上來,所以你要賠我!

撞人的應該要賠跑不掉,自己車損要自付也是該認了,因為你未注意車前狀況!
被撞的人家會賠你沒錯,但全賠你要偷笑,少賠一兩成你也要釋懷,因為論起真來你車門未關占用道路也有責任!但你可以堅持不需賠償對方,因為這不屬於開啟車門不當!





wyn1 wrote:
我覺得V車責任比較大...(恕刪)


抱歉!小弟才疏學淺~
v車是哪台啊?

MITHIBISHI Lancer v.s. NISSAN Teana ?

simon074 wrote:
反正雙方都無行車紀錄...(恕刪)


停放中車輛應該會強調我人已上車準備關門時對方就撞上來了吧?!
而且前後門同時開啟不當?

jht567 wrote:
抱歉!小弟才疏學淺~
v車是哪台啊?

MITHIBISHI Lancer v.s. NISSAN Teana ?


我視力不是很好
倒是沒看到Lancer
只有看到 三菱 VIRAGE ...

superjay0126 wrote:
我視力不是很好倒是沒...(恕刪)


sorry~

是我沒看清楚!

Lancer Virage

呵呵呵
對不起噢!


三菱的錯
不過沒行車記錄器
有的人會硬凹
我就碰過對方是闖紅燈的被我撞到
結果對方說是我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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