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位朋友前兩個月騎機車因對方違規左轉造成交通事故
(已經有肇事鑑定)
財損部分, 機車前端撞毀(已自行維修, 上班要用車)
人身部分 , 鼻骨斷裂
對方在做完筆錄後, 就只有簡訊關心
在鑑定前, 想說這很明顯一定是對方錯, 想約出來談和解, 但對方一直說很忙沒空
而且還說希望我們也有錯
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賠償他們車子的損失............(這是什麼想法!)
於是我朋友才不得已去申請鑑定, 那現在鑑定結果下來了
要再請對方出來和解, 對方卻不回應
這情形...不知該直接去按鈴伸告, 還是先找調解委員比較好
有人說如果去告, 法院也會駁回請我們先找調解
而且要告的話, 是直接找法院還是找警察局
民事求償部分, 法院會判決嗎??
再來就是和解金精神賠償之類的
這好像沒什麼標準對吧
鼻骨是有慢慢癒合
但車禍後開始幾乎天天頭暈
已經持續兩個月了都這樣
但現在醫生還找不出問題, 這真麻煩
以後變成老症逃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