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下因為我是右轉彎之後再倒車,我要送貨的地點在左後方,倒車時有看到對方計程車左後方保險桿凹陷,但
我並不認為是我造成的,我有懷疑問副駕駛座的人說 那是我用的嗎
車上另一名乘客也說沒有感覺 他還跟我分析 我只轉彎既使碰到應該也不致於凹陷
而且沒聽到任何聲響不知道是不是音樂導致我沒有聽到
或許現在講這些 很像推託之詞 但當下的情況就是這樣
之後我把貨物下完就自行離開 也沒有多去留意些什麼 當下心態也是不想去留意
等等如果不是我造成的 變成冤大頭怎麼辦
附近也有水果攤的人 如果有撞擊應該有聲音旁邊的人應該也會告知我才對 我當時是這樣想的
過了幾天我朋友接到電話<==因為貨車是他的名字
要我到案說明 後來調閱監視器證明是我造成的 被我右後方掃到了
結果我聯繫對方車主 對方車主要我付100%的責任
我那時候還問他 100%都要我負責喔 他說對,他說我肇事逃逸加上碰到他的車
他頂多被開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
結果維修金額 需要兩至三萬 我當下傻了 不知道該說什麼
之後詢問之下貨車有保第三責任險 所以我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後來我接到對方車主的電話 他說他跟保險公司已經溝通完畢
剩下跟我的問題 還要我另外支付他營業的損失 一天3000 共一天半4500
其中一天為他去警局報案 跟調閱監視器那一天 另外半天為 維修的那天 保險公司賠1500
要我在付1500 總共4500
才願意與我達成和解
請問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對於他違規停車的部分是否只有違規停車的過失跟這次案件完全沒有關係
對於我肇事逃逸的部分 我覺得還蠻冤枉的 請問如果我堅決不付這和解金
之後我被判肇事逃逸的比例有多少 我能主張我之前所說的不知情嗎?
我該怎樣處理為最好的方式呢 我也不是很有錢的人 4500對我也不算小數目
畢竟送貨只是幫忙朋友的不算我正式的工作 可以說沒有談什麼薪資 每個月也就拿個一萬多
而且下次我知道 再有相同情況 我只要心裡有懷疑是不是我造成的 我一定先報案再說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 請問4500合解為最佳選擇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