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17點的時候,我男友在高雄市新上路那個小巷口發生了汽車撞機車的車禍...
我男友是直線行駛機車被自小客氣攔腰撞上彈飛又被機車壓,肇事者撞上後下車第一件事就是掏口袋說:
我身上沒帶那麼多錢耶,你有沒有怎樣?我男友當下直接叫他叫警察來,之後沒多久交通警察來了,看一看,畫
一畫就請兩方簽名等肇責出來,然後離開....
我在交警離開的五分鐘後到達現場,一到現在肇事者就看著我說:之後有什麼問題直接跟我的保險公司談吼~
阿你們先去看醫生要緊啦吼..(對方是個將近快70的老阿北
)我男友受傷的部份為:右肩內傷,左膝汙青,腹部因機車倒車壓傷有內傷,腰部內傷,站久會酸,坐久會酸,一
躺下來會酸之後就還好,右手肘汙青內傷碰到就會痛,這幾天中醫西醫都看了,現在復原狀況也好的差不多
了,剩右肩內傷還會疼痛,也還在中醫每天針療...
我想請問各位有車禍經驗的大大們:
除了所有醫療的理賠之外(肇事者有第三任意險),精神上的賠償我該如何評估?
這幾天照顧我男友下來我也快升天了
再加上我男友出事之後跟公司請了4天假,因那次回家意外想吃羊肉而行經不是平常回家的路而發生車禍,我問過勞保局是不接受不是下班行經不是平常回家的路,所以無法理賠
但就精神上的賠償我們都好累....

我們也不是獅子大開口要很多理賠金,我們只是想拿到我們應拿的金額,而且車禍當下外套、鞋子、包包全部
毀損,但我們都有留下來!!
試否有大大可以給小妹一點意見,好讓小妹能夠在理賠的部份能夠一些知識,謝謝你們

以下附當時車禍現場的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