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714 wrote:可以出險就交給保險公...(恕刪) 保險公司說只有車體險以上的才可理賠,所以只能交給警察處理,但警察到目前都遲遲沒有回覆.....看來凶多吉少被吃案了我之前有虧一下員警,對方有統一編號難道查不到該公司嗎?登記住址上沒有那個公司難道沒有屋主嗎?屋主有可能會不知道該公司讓誰登記嗎?總之....我沒受傷就是該自認倒楣,誰叫我沒有人可以關說呢?剛剛在新竹縣局長信箱反應了,不知道會不會有後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