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圖所示這是一個停車場因為親戚家後門剛好是出入口所以沒畫停車格有時去附近辦點事就會停在那也告知過他們今天停的時候竟被拖吊了查了相關法令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公共停車場,應依規劃之位置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我犯到誰了誰因為我無法停車或出入為什麼這樣會被拖吊
我是嘎嘎 wrote:請問是私人停車場還是...(恕刪) yore220 wrote:停車場是你親戚家的?...(恕刪) 是公有停車場我知道我未依規定停車但並未妨礙他人進出與停放有必要拖吊?要麻就請警察開單阿二來停管處的人予諾我們可以暫停回頭就舉發我們這甚麼道理政府挖洞給人民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