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貪快吧貨車並沒有偏離主線道(右轉的趨勢)一開始先打了左轉燈 但是又變成打右轉燈打了右轉燈還是有先打回左轉燈一下後才左轉只是機車騎士看了右轉燈變很帥氣的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了又或者機車騎士也要左轉 因為進入死角看不到機車是要左轉或直行只是跨越雙黃線 不知道會怎麼判就是了 台灣的交通規則條例我都快要分不清了因為往往覺得對的 到了判決都會變成錯的
mm0932 wrote:機車貪快吧貨車並沒有...(恕刪) 如果這是在台南,初判表會寫:汽車未注意左右來車+未禮讓直行車輛。機車:未注意前方車輛。如果向交通隊抗議,交通隊會跟你說:初判只是參考,不代表結果。結果請上法院,讓法院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