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停車需要這樣停嗎??

汽車停車需要這樣停嗎??
機車會為了閃避而發生危險
汽車停車需要這樣停嗎??
2013-06-02 19: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汽車
這樣停還真誇張,
完全就是自己爽就好了,
猜測可能是三寶....因為駕照是用買的~
身為神…
沒給你停路中間已經很給面子了
你還想怎樣?
在01發文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區,本文很快就會進資源回收區!
最痛恨這種斜停突出的車子,很容易因為視覺的關係,有所閃失
洋01 wrote:
汽車停車需要這樣停嗎...(恕刪)

汽車故意停在機車優先道的例子
好像只有綠島/蘭嶼/小琉球/龜山島/太平島...不會發生!

多數違停的人心態
不是:叫警察來啊!
就是:我有繳稅耶!

google map任搜幾條有機車優先道的馬路,何苦看不到!





台灣駕駛是出名的懶得多走幾步路和我方便就好的心態。
你讓大陸的怎麼活
洋01 wrote:
汽車停車需要這樣停嗎...(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檢舉啦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不開心檢舉他阿.
PO網要怎麼幫助你
大家又不是警察.
請警察開單.他錢多就去繳罰款吧
JOKI
正義的大哥...快檢舉他吧~~
讓他吃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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