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突然打開的車門,
結果自己左膝前十字韌帶全斷,右腳大拇指骨折,四肢多處擦傷......

愛車CUXI也遍體麟傷,後來修了18000......
對方人沒事但是左前車門受損(對方開租賃車,保全險)
當下就有報警,上了救護車送醫院,
因為傷勢嚴重,無法行走,在家休養復健兩個半月才回去上班
但是左膝傷勢還沒全好,已排好今年7月初動膝關節鏡手術,
預計需要3-6個月時間復健休養才可再正常走路
(小妹在百貨站櫃,每天需站滿8小時)
當晚天氣很好,有路燈,對方並排停車,車身有一半在慢車道上突然開門
小妹沒有超速也沒有酒駕,也沒也任何的違規
事發一個月後申請了初步分析,肇責全在對方
對方於事後不聞不問,剛開始打電話還勉強找得到人
後來就換電話整個人間蒸發
之後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到,也不聞問
眼看半年提告期限就快過去
我只好在期限前一禮拜到派出所提告過失傷害

五月初開偵查庭,對方有到場,
因為對方的過失責任非常明顯,
對方自己也沒多做辯駁

檢察官問雙方願不願意再調解,
對方說他是有誠意要和解的,保險不夠賠的他願意補
但是我開價太高他無法接受
檢察官再問他,保險負擔多少?被害人要求多少?
對方一問三不知

他事發後不聞不問,連我要多少都不知道,最好是有誠意和解啦!!!

檢察官也噹他,調解過了對方也沒到,所以檢察官決定起訴
隔天對方終於知道事情大條了,傳簡訊給我,
說願意負責,要約出來談

結果當天對方也沒帶保險業務來,反而帶了他的"大哥"來講價
但是那天還是沒有達成共識
請問有這方面經驗的版友,
像這樣的案子應該要開價多少合理呢?
請各位給點意見!!
左膝前十字韌帶全斷......
(去年10/15到今年01/01,已休養2.5個月,今年7月要開刀移植自體韌帶,需再休養復健3-6個月)
右腳大拇趾骨折,現已復元,但是無法全彎,不太能穿高跟鞋(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