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閃車而摔車,對方直接走掉...


在社區的地下室為了閃一輛機車,自己摔車了
圖片中黑線是我的車,藍線是對方,黃框是倒車的地點
對方正常來說應該騎在右邊不是左邊,這樣有個死角很危險
我過彎時看到他就差點對撞了,緊急煞車+轉彎就摔車了
雖然沒有大礙,但手腳也有多處擦傷
車子的油箱、大燈、方向燈都被撞歪了
對方沒有一句抱歉,也沒來幫我扶車
看我人站起來把車立好就直接坐電梯走人
這樣能就請他賠償嗎?還是我閃他只能自認倒楣

為了閃車而摔車,對方直接走掉...
為了閃車而摔車,對方直接走掉...
2013-05-30 1:20 發佈

黑NX wrote:
在社區的地下室為了閃...(恕刪)

對方是騎車還是行人

如是行人,那....就吞了吧!!!
大樓停車場不知是否適用道路管理的靠右邊走呢?
無任何碰撞自摔如何求償?檢察官用啥罪名起訴?
對方是騎車阿
所以只能自認倒楣嗎?
你要自認倒楣了。
因為你跟對方沒有碰撞。
這是停車場所以不適用道路管理條例。

看樣子應該又是三寶不開燈,又切西瓜惹得禍


這只能告民事.

住在這種三寶齊聚的社區,真是辛苦樓主了


喇叭裝來就是要按的,我以前住這種社區,在地下室都會按喇叭.


另外看起來彎道處沒設置凸面鏡,看能不能去凹管委會沒有善盡管理責任? 另外大樓應該都有公共意外之類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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