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銀色CITY於外線車道併排停車未注意後方開車門,我閃避不及還是由排氣管部分撞上.
運氣好的是我車沒倒滑行了一小段後就停下來,當下我馬上拍照後(拍完照後對方馬上移動車子)並報警處理.
對方一開始說他要請保險公司處理,後來看到我排氣管只有蓋子破掉(螺絲孔的部分都裂掉了)表示要我去附近車行估價處理~並表示只要幾百塊就好~叫我不要報警,我回我已經報警了不管怎樣等警察做完筆錄再說,另外那個排氣管不是幾百塊就能解決.
警察來後對方也對警察說他是肇事百分之百~請警察在筆錄上寫他的責任就好~因為他趕時間想要先走,不過警察表示一切按照程序處理.
對方表示排氣管本體沒受損且我的也是用過不是全新的~他只願意賠償蓋子~我回說這個要用焊接的且車子需要留車處理~我車子每天都需要用到不能接受,不然我留車處理上班的交通費由他門付或是換支二手跟我狀況一樣的排氣管我也能接受~不過對方還是不接受.
對方太太表示他之前出車禍修車留車也是自認倒楣~我回她說那是妳們自己的問題.
因在現場金額就已經談不攏了,我也沒有要向對方獅子大開口~車行怎麼估該修的我就不會退讓,一開始我口氣都很好~是對方一直盧我才不爽.
做完筆錄後對方因有急事就先走,我最後才做筆錄,後來我詢問員警說如果最後談不攏我是否可以告對方.
這位員警說因我沒受傷所以沒辦法告對方過失傷害,如果我要告也是可以走民事訴訟只不過會很麻煩,勸我還是私下和解算了.
晚上我回家打電給對方要明日一起去雙方不認識的車行估價比較沒爭議,不過對方表明他在桃園出差星期三晚上才能回來~星期六才能與我一起去,因我在騎時發現後輪有歪也告知對方並拍照所以我請他家人看明日可不可以過來跟我一起去估價~我想趕快修好趕快和解.
不過對方堅持要星期六才去,最後掛我電話~我傳了兩封簡訊也沒回.
今日早上我再次打電話表明了我要先去估價後再跟他報價~另外有安全性疑慮的我要先修~對方也表示沒問題,我去車行初步估完價目前是引擎吊架歪掉:2500$~排氣管:4800.
我打電話給對方報價表示排氣管部分全新原廠稍微貴了點我可以接受換二手的先不修,但是引擎吊架我要先換,對方堅持他還是要現場一起估價才行,最後又掛我電話~然後關機.
從頭到尾對方都沒打過一通電話過來或回過一封簡訊,完全看不出有誠意要和解,我感到很不爽~到底是誰的錯~對方比我還不要緊.
雖然我知道要花錢花時間告對方(我爸也說人沒事就好,不要去浪費時間),但是為了爭一口氣~我打算最後談不攏就要告對方.
我現在大概知道的程序是先上調解委員會,然後最後不行再走民事訴訟.
話說這是我第一次遇到這樣,不曉得程序是怎樣要去哪申請調解或提告?要準備怎樣的資料?以及要花費的訴訟費用?
另外要是我提告後不和解對對方有何影響?而我又能向對方求償什麼(花費的訴訟費用是否也能求償)?
不曉得有沒有大大能提供一下相關經驗或是建議,最近也一直在網上看相關案例及找朋友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