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台北市水源路巷內車禍疑問

昨晚在台北市水源路老舊社區的巷內,
找朋友臨停,女友坐車上。因為巷內狹小,所以鑰匙插在車上,下車去朋友家拿東西,
如果有大台車經過女友可以幫忙挪車。
基本上空間夠一般的休旅車會車,如果遇到資源回收車可能就沒辦法~
先不論停車地點是否恰當(沒紅線,但巷內狹小停滿汽機車)。
對於法律有個疑問~
昨天有台車經過的時候擦撞到我的車,那時我已經下樓,然後接到女友電話說對方擦撞逃逸...
下去後看了一下監視器位置,就打電話報警(才三四分鐘@@)~

因為當下擦撞對方停了一下,我女友馬上開門,然後解安全帶,
肇事者可能發現有人在車上,加速逃逸...
來不及辨識車牌與車款。

後來交通隊來後做完筆錄,我詢問了一下,
交通隊員警跟我說,肇事逃逸除非有人受傷,才是公訴罪(遺棄)
不然就是走民事...當然走民事主要也是賠償問題!

我想知道的是,
因為沒有人受傷,既然都要賠錢,當然逃逸還有機會跟他賭抓不到或錄不到...
停下來,賠錢;
不停,被抓到,也是賠錢;
不停,沒被抓到,不用賠錢~
當然逃啊!
那個擦撞,其實我覺得還好,自己鼻子摸摸就可以算的~
只是對方的犯意非常不好,所以才報警,
但因為第一次碰到這樣的情形,才知道,原來只要人沒受傷,逃逸還多一個機會不用賠錢...

不過剛好有監視器攝影機,基本上抓到對方的機率滿高的,
這樣逃逸的人,除了賠錢,不用為自己逃逸去背上任何責任嗎...?
2013-04-28 16:18 發佈
剩下的是行政的責任,肇事逃逸處罰鍰並吊扣駕照,經通知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駕駛人資料者,可吊扣汽車牌照.請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沒人受傷的話,逃逸是不會有刑事責任的(毀損不處罰過失).
感謝~長知識了!
所以如果警察請肇事者去說明製作筆錄,
如果對方不到或是不配合提供肇事者資料(如果非車主),
才會吊扣對方的牌照是嗎?

如果到案說明,也還是走民事賠償。錢我是還好,反正鈑金沒凹(焗烤約三千上下可以搞定的面積),
只是想要讓對方明知道車上有人,還加速逃逸的舉動付出代價而已...

請問是在永福橋下那邊的水源路嗎??
說實在那邊我不熟,附近是有個橋沒有錯...我只知道近師大路...
localmiu19820115 wrote:
女友坐車上....鑰匙插車上,
如果有大台車經過女友可以幫忙挪車...(恕刪)

當初應該請女友,在附近一直繞圈圈。
基本上她幫我挪挪車應該沒問題,如果出去繞,她應該會迷路

localmiu19820115 wrote:
昨晚在台北市水源路老...(恕刪)


巷弄內
找朋友臨停,

不要打出來

請改成車子有問題故障

不然這酸民你是受不了的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我先說我停在狹小的巷內本來就是3好+1好

不過對於法律面 無傷者 肇事逃逸無直接罰則感到驚訝...

二樓已解決我的問題,不用再蓋樓了!謝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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