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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糊的Yaris,汽車跟機車擦撞,機車沒事汽車掛彩XD

到底是怎樣的撞擊力道,會把車子撞成這樣子呢?
紙糊的Yaris,汽車跟機車擦撞,機車沒事汽車掛彩XD
看到Yaris撞成這樣,對方車主也相當不解,怎會這麼慘
紙糊的Yaris,汽車跟機車擦撞,機車沒事汽車掛彩XD
保桿整隻被撞掉,,路過的司機大哥都調侃我說你這車是用紙糊的唷
對方機車都沒啥事,人也沒事,我車可以撞成這樣


再來看一下行車記錄器拍下的車禍經過以及保桿被撞下的經過
p.s.那個哀一聲的是副駕駛座的乘客發出的,不是駕駛發出的

究竟為什麼Yaris的前保桿會這麼慘烈呢,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紙糊的Yaris,汽車跟機車擦撞,機車沒事汽車掛彩XD
原來這台機車不偏不倚的以神奇的角度,將他的佇車架勾進下方的進氣孔
於是這脆弱的前保桿就負起了幫他機車拉倒的動作,而機車的車重與車速就這樣把
小鴨的下巴給拔了,本來輕微擦撞,烤個前保桿可能三千多塊就能搞定
經過這神奇的角度一拔,前霧燈組,前方雷達通通被拔斷,保桿破裂
維修金額整整三級跳到14000,真是悶阿...

對方車主還宣稱他們的駕駛回家後身體不適也還要去看醫生
剛撞完我下車就馬上問對方要不要叫救護車,有沒有受傷
對方說還好不用叫救護車,就擦傷跟撞傷,
我看了一下對方手部,有輕微擦傷破皮沒有流血
腳的部份因為有牛仔褲包著,看不到擦傷的情況
不過我想撞完還到警察局備案完,應該也不至於有啥大礙
我也跟對方說我有保第三責任險,有就醫還是有修車費用
請都留下單據,我的保險公司會就肇責來跟你們談賠償
而我的車的維修部分,對方則說了上調解委員會再說
看來又要拖好幾個月了~"~
2013-03-28 22:19 發佈
就這樣飛掉了....

換做是我,真的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不少騎機車的, 真的很愛在路口前就逆向搶快(汽車也會,比較少一些,但計程車也都很愛搶先轉彎)
好一點就是給它快那幾秒,倒霉一點的,就向樓主這樣,早成車損,最慘的就是去見閻王

這種的平常遇到叭他,還會不爽
我要是樓主,這一條絕對要他付出來,犯錯就是得付出一些責任來
他就算有撞傷,我一點也不同情,那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不搶快逆向不就沒事了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這..........
對方完全逆向阿
自己逆像都能這種態度
真的事...........
樓主你現在要專心後續情況了
我在影片中看到幾個問題(供你參考看看)

1.對方機車逆向行駛(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第102條)
2.樓主路口部份,雖減速但未讓車(主支線問題)(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02條)

基本上雙方都有肇責
但對樓主不利的部份是對方人有受傷(這部份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若是我的處理方式
對方要求金額在能力許可的情況下,會同意對方條件
若獅子大開口就要好好酌情處理了
月下獨酌 wrote:
2.樓主路口部份,雖減速但未讓車(主支線問題)(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02條)

說實話,這點我很不能認同,我並沒有未讓車,我車速會減到這麼慢正因為
我有看到左方幹道來車,並且我等他過後我才右轉,但誰會預料到右邊會有一台逆向的機車衝過來?
再者對這台逆向的機車而言,他應該不難看到我的動向,而我從支道出來
他的車與我行進方向呈90度,要看到這台逆向車難度很高
但因為我知道我是從巷口出來,所以速度有減很慢
(事實上GPS顯示的18/12KM/h都是還來不及反應的數值,我車子都停了最好還有12...)
根據行車記錄器影片中對方駕駛的車速約是我的2~2.5倍
(從警方的現場圖所量測的距離,當我行車記錄器畫面出現他的車頭至我們撞擊時)
我方車輛行進約1.8m(柏油與水泥地交界至白線距離)
對方車輛行進約4.3米(白線後退0.5m至我左車頭撞擊點距離)
我從支道出來有減速,對方行經叉路口有減速嗎?
不是從幹道來就無敵吧,更何況逆向的幹道還是幹道嗎?值得存疑

說實話,對方要求賠償金額我是100%不會答應,除非他去申請交通鑑定證明我有肇責
(但我相信肇責不可能超過50%,有30%就覺得難以接受了)
而在50%的肇責下我的財損我相信能遠大於對方的醫療費用
(你看得出來站在那邊的車主有任何需要超過7000元的高額醫療費用的醫療項目嗎?)
不然就算我的第三責任險公司願意賠償我也不會同意出險
對方受傷就會有刑事責任?那要是有個路人過來打你一拳後你沒事但他說他手扭傷要看醫生
這樣說你要負刑事責任,那也未免太不公平了吧,當然這樣的舉例並不100%符合就是

我相信這位樓主應該是佛心來的,這樣的狀況下自己的財損不說,還願意賠償對方
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獅子大開口應該是指那種萬元以上的精神賠償等等那種吧?)
台灣的法官是很奇怪的

非常喜歡各打50大板

就算你沒錯

還是要打你

逆向就錯了

還好意思要賠償



誰都不願意發生撞擊,一旦發生了事故..一方有人受了傷就會比較麻煩
*樓主您 可千萬不要大意以及過於相信自己的判斷

這誰都看的出來是機車逆向過來撞到你,或被你撞到

對方如果受了傷有去醫院診斷,加上你如果被判定該注意未注意..只要你有10%的肇事責任
你就會有過失傷害的肇因,如果對方提起的話
*而且 我認為你的肇責會大於10%,誠如樓下月大說的,你忽略了右方的車況/行人

建議你 保險賠一賠了事為好
CloudJ wrote:
說實話,這點我很不能認同(恕刪)


冷靜思考,光想對自己有利的立場並不能改變已發生的事實
應該要去思考怎樣讓事情能處理的完美

交叉路口應要左右觀察,而非是只看你要進入方向的車道情況

機車逆向只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了不起開張罰單就解決的事(交通違規,行政罰法)

但是
汽車交通事故致人傷亡乃侵犯個人法益,可能構成"刑法"之過失傷害罪(刑法)

這二種法律你應該能夠分出來那個問題比較大

對方不懂法也就算了
若對方懂或有人指導

後續會有什麼情況還不一定
所以我才會說
在可以接受的情況下,把問題解決

即使你不能接受現況
但第三者看此事件的立場就不見得會跟你有相同的見解(法官)
撞擊的角度也太剛好了
原來保桿的連結這麼脆弱...
還好並沒有造成什麼重大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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