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www.youtube.com/watch?v=Z830YM8S0sU&feature=youtu.be">
先說明一下情況:
我從第四車道往第三車道切(有打方向燈,時速只靠煞車收放)
因為本身開車習慣不管切左切右,除了看小耳外,都會再轉頭看一下左後右後來車
因為第三車道後方還有車所以保持低速讓頭先切進
此時畫面中的RAA車突然從第二車道切第三車道(未打方向燈)右後方直接貼上我左前保桿後
也沒當場停車直接開走,因為當心行車紀錄器未完全拍到車牌因此跟了一會後因紅燈及怕妨礙其他車輛行駛
而作罷(因此路段車多),事後在路邊停好車後便馬上報警
*也許行車紀錄器角度並不是拍的很好,導致我說敘述的情形可能無法在影片中可以看出端睨
我清楚發生擦撞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想請問的是以影片的畫面為主,誰的責任會比較大?
問題出在哪邊?(知道問題所在我以後才可以去改善,避免)
以及最後RAA車逃逸問題,我可以主張甚麼權益?
另外再請教,我筆錄做了,事故聯單也拿了,交通隊是說日後會通知該車輛車主及我到派出所說明
但我今日像派出所詢問進度,員警是說要1~2禮拜,真的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嗎?
案發時間:3/13晚上7:40左右
這是我開車6年來第一次遇上擦撞問題,只是想知道擦撞的責任及解決方法,有任何批評我也會感謝您的指教
還請各位前輩可以分享經驗或不吝協助本人處理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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