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給些意見,看事情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事情如下:
上星期五晚上約8點多,當時是綠燈,我騎摩托車往前騎,右邊路口再閃著黃燈,突然有一台摩托車沒有減速,並加速衝出路口,由於我未特別注意,差點撞到對方
心情不是很好,便大聲問對方幹嘛騎摩托車騎那麼快,對方也很不客氣地回應“不然你是要怎樣”,聽到對方如此的說話,我也回應他,”不然你是要怎樣?要打窖我奉陪啊“,沒想到對方還是嘴硬互相嗆聲,還對我說 “幹嘛,爽流氓嗎?“還停在路中央嗆聲
後來往前騎之後,我跟對方喊話叫他來路邊講,要怎樣說清楚,但對方就嗆聲還揮手叫我過去
隨後下個路口左轉,我也隨即跟過去,當然二台摩托車有互相碰觸到候停下來,我便脫下安全帽,往他帶著安全帽的頭部招呼,對方也有還擊,由於我身材比較壯碩,對方被我打倒嘴唇流血,上嘴唇還縫3針,有一些可見的外傷
當打假結束後,我發現對方受傷,就打算停手,但對他還一直要跟我理論,還要再打,並且還把我的摩托車推倒,去修理還花了一些錢
由於此次事件的結果是對方受傷比較嚴重,我摩托車也受傷,那我就算了,一開始對方一口咬住就是要告我,但警察是要我們以和解為主,當然後來也有進行和解,但對方說他的耳機眼鏡都壞掉了,而且上嘴唇裂傷會需要做醫學美容,願意和解的金額為6萬元,我願意的和解金為5000元,但經由中間人的說法為2萬元有可能可以進行和解,但是我是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而且對方沒有在上班還跟我說因沒有上班的損失也要我處理,讓我感覺根本是要盡量在我身上挖錢
目前是請里長他跟說,我最多可以接受的金額為:1萬元,再多的話我也沒有能力了
里長說會幫我在調解看看
想請問大家有沒有經驗可以分享
此部分真的會被告傷害嗎?法官會受理這種案件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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