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沒有像跨越雙黃線那般的嚴重、危險
這是我前陣子遇到的情況, 我覺得還蠻危險.
我要下橋時, 右方平面車道有車(我習慣性地會提高警覺)
看起來他離我蠻遠的, 其實很近(廣角的關係)
事實是一過橋墩, 方向燈打了就切過來了
為了檢舉方便, 我故意第一張抓他有打方向燈的照片(證明他要左切)

由於有心理準備, 沒被嚇到, 我第一時間趕快剎車+按喇叭警示

對方依然毫無顧忌的左切, 似乎沒聽到喇叭聲, 2車距離近到很驚險

再抓一張近距離拍到車牌的畫面

其實他切到我正前方後, 立刻又毫不猶豫的左切到我左邊的內側車道.
整個連續動作像是一口氣跨越2個車道, 在下橋匝道口處.
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心得是:
這樣的檢舉是不成立的

收到這樣的回信後, 馬上打給承辦員警
據他所說, 我少了一張跨越雙白線又有拍到車牌的照片

但是這個例子, 我沒有辦法拍到他跨雙白線又有車牌的畫面(他在我2、3點鐘的方向又很接近)
我心裡想:難道連續靜態畫面不能舉證同一台車嗎?
於是我在電話中回他: 那我提供影片總可以吧?
他要我先寄給他看看(好在我有留在電腦沒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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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檢舉還是有很多眉角要注意
有的很有道理, 有的莫名其妙.
如果要避免吃悶虧, 除了提供照片外
記得要留影片當底
當然, 這個案例, 如果照他所說, 他拿到影片後, 沒辦法擷取到跨雙白線又有車牌的畫面
我再度被駁回的機率還是很高(沒天理啊!)
至少, 我保留了原來的影片檔. 也許哪天遇到承辦人可以接受就過關.
但是沒留影片, 以為提供照片就夠了的話, 一切就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