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etc 95次被罰錢上書媒體,他好像沒錯自己換手機沒收到通知,怪誰丫?
自己預繳多少能走幾次都不知道嗎?
6分鐘內開了15張罰單,雖然警車鳴笛尾隨在後,但民眾自認沒有違規,所以沒有停下來,結果員警根據行車紀錄器,開出8萬2500元罰單,民眾質疑員警執法過當,警方解釋,一罪一罰沒有不妥。
警車鳴笛尾隨在後不停下來怪誰丫,違規時間集中在16分鐘內,有拒絕酒測、違規右轉、還有10張「轉彎未使用方向燈」。投訴民眾孫小姐:「(員警)他就叭叭,他開燈,然後我們以為說他要走,他沒有廣播,一直這樣算逼車吧。」
只要上書媒體錯的都可以變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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