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源是 今年4/23當天一早發生的車禍
因為漏帶了上班最重要的NB,因此一早跟同事借車從南港再趕回新莊取NB
但回程時卻在家附近的加油站右轉與一對夫妻騎乘的機車擦撞
當天我真的嚇壞了 馬上報警叫救護車送夫妻去醫院 趕往警局作筆錄
再開到醫院去探視夫妻的傷勢 好險!! 急診室的醫生說 只是一些擦撞傷 休養擦藥即可
當天後也親送這對夫妻返回他們的中藥行上班…其實忙進忙出 我到公司已經是下午4:00-5:00左右了…
次日由於我加班到很晚,因此先委請家人 幫忙我去這對夫妻探視給了一盒水果 & 小紅包 以表慰問。
但我的粗心就在 中間我就直接委託保險公司 與他們談賠償的部份… 我也就疏於關心了
卻就在九月底、十月初接到夫妻的電話 說要談賠償
電話這頭的我 吃驚的詢問對方 保險公司沒有理賠嗎?? 我心想…也拖太久了吧
才知對方一直說 要等傷勢都完全好了 才想談理賠!!!
我詢問保險公司的承辦,才知中間有主動聯絡了2次也寄了通知單,但由於對方表明要等傷勢都完全好了
才想談理賠!!! 因此其實一直沒有"真正"的了結
後來在10/15得到的對方要求賠償的金額…竟是高達30萬的理賠 (其中含工損/租金/中藥/精損就高達28萬多)但其實對方有醫院憑證的 才約20000元左右…
聽到這種索賠金額 我當下真的被對方嚇傻了,保險公司說他們絕不可能賠這麼多的
10/17 對方也申請了解解庭,開了第一次的調解庭 但在調解的過程中 對方一直不斷的說 我開車多快 不打方向燈 他們從鬼門關走一回
(但事實是我有打右轉燈 也有減速 只是我真的沒注意到他們在我右側) 而且醫生也只有開 擦/撞傷 他們並沒有生命危險…
第一次開出 保險公司$45000元的理賠,但由於金額差距太遠,調解無寂而終!
10/24 我們再開了第二次的調解…我很希望事情有個了解
所以保險公司除非有的45000外 再加了10000
我也希望和解 所以在委員的協助下 開出了 合計66000的吉利數字給對方 希望對方接受
但… 對方仍不斷的數落我的不是 並且仍要我再加錢 再加錢…
我其實真的覺得我被恐嚇了!!!! 而且當天也收到 對方10/18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所以以刑逼民的這招 看來我真的只能 要嘛用$來換沒有傷害罪的前科 一味的加$ 讓對方同意
或是我硬著頭皮走 法院跟他們拼了嗎?? 但我的勝算如何??
(附上這對夫妻提出來的醫療證明)
(現場圖)
(…嚇死人的 求償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