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底的時候開車在十字路口被機車側撞
雙方都是直行車 只是他是支線道而我是主幹道
後來對方腳跟肩膀都有骨折 (對方是機車)
所以手術住了院
對方是大學教授
事發之後有請車險的保險專員去詢問教授情況及賠償問題
對方說有委託律師了
等律師收集完資料再聯絡我們
我的保險專員有跟我說 對方回應沒有影響到工作
上禮拜對方律師打給我求償750萬.....
我整個傻了 因為之前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態度都很好 叫我不用擔心
750萬中間包括 30醫藥費+60精神憮慰+650勞動損失
勞動損失的原因寫下肢機能完全喪失
可是我看醫院診斷書

裡面都沒有提到這件事...
我馬上去申請初步分析表
上面是寫
對方是行經閃光紅燈號誌交叉路口涉嫌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我則是涉嫌行經閃光黃燈號誌交叉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
保險公司部份..認為我肇責很小... 願意賠償的金額跟求償的金額差50倍以上...
尚未進行第一次調解..
請問我該如何對保險公司施加壓力要他多賠一點呢? 他一直說上法院談
跟對方的談判也該如何? 真的需要賠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