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區短途免費行駛高速公路, 罪大惡極, 其罪有三.
理由很簡單, 負担大部份通行費的長途車輛通過都會區時,
會遇到免費短途的大量車流, 耗時耗油, 實在不公平.
其罪一.
然後這些車主選民還利用其人數優勢, 壓迫立委通過對其
有利的免費哩程制度.
其罪二.
這些貪小便宜的短途車主也真笨, 不會去住在上班方便,
有很多大醫院和好學校的市區; 不然去好山好水種種菜也好.
偏偏要去住在擁擠吵雜, 每人平均分配到的政府預算最低的
都市邊緣地區. 天天塞車上班又不繳錢, 搞得大家不愉快.
其罪三.
hcy71derek wrote:
既然稱為"高速公路",想當然是希望車速提高減少行車時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