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01之前的文章
之前有說我不會再對這件事有任何回應了
但是因為報導這篇新聞的超公正的中視邱政閔記者公開回應並放出黃先生的行車紀錄器
因為黃先生的有聲音應該會比我這個更符合鄉民的期待
事情始末就是
8/08日17:45左右我在苗栗市國華路西勢美鐵道下的過彎處壓過白虛線,被按了喇叭示警
(當時我聽到時以為是3聲喇叭,實際上只有一聲半,對不起這點我承認我聽錯了)
接著在過彎後,前方X-TRAIL車主多次減速和急煞不讓我回內線又干擾我外線行車
甚至在前方空無一車的情況下急煞停車並搖車窗下來(22~30秒),我這段時間早就一肚子火並在車內一直幹譙,聽到他對我吼後,更火大則回兇殺小、叭殺小之類的
最後,因為後方車子按喇叭示意
我則大喊下來阿並靠邊要與其理論<這邊雙方互罵一聲>
(我這邊承認過於衝動,但是我仍覺得那種開車方式過分至極非要理論不可)
下車後,我是空手走向黃先生(X-TRAIL車主)
卻看到他拿著高爾夫球桿朝我走來,並不斷咆哮<幹X您~謀今罵系咩安奈阿~?~!@#$%%^&>
我看他來意不善才三步併兩步的跳回車上找防衛用品
邊拿的時候他還邊罵,我則是被挑釁的回嗆乾~派殺小
接著就是他邊罵邊猛烈的朝我攻擊
而我則是被動的揮擊阻擋
(我承認這邊自己也是自討苦吃)
最後,我示意要報警他仍要攻擊過來
雖然最後沒有打下來,並嗆說會怕就好~差不多就好了啦!!
就一直說去告阿去告阿沒再怕的,你能告我什麼?
所以08/08當日我就去報警了
之後警方出現後我則和他們前往文X派出所
警察一開始還熱心的詢問
有沒有怎麼樣?對方逃走了喔?
在看到我給的行車紀錄器後,臉色都變了
直說你先回去我們找到車主後再跟你聯絡。
我說不用拿三聯單嗎?那我應該找誰聯絡?
你打電話來找陳先生就好,我們先找到車主嘛~ 你先回去等我們聯絡。
我就說那我是否應該驗傷?
你要驗就驗吧~ 這是你的權利。於是我從派出所就開到醫院做驗傷,這之間還一直跟相約看車的人
一直到處理完後,我又撥電話給文X派出所的陳姓員警
唉唷~! 還是沒找到車主啦,而且車主不是本地人,只有一隻手機也連絡不上
明天再跟你聯絡啦!
當天晚上我就把我的記錄器一刀未剪的放上youtube
結果隔天中午就有壹電視的記者來採訪我 (08/09)
接著警方就馬上打電話來叫我可以去備案了並強調車主還沒找到,但知道是誰了
但是我自己也都找出來車主是住苗栗市的黃先生了
接著下午中視記者邱政閔表示看到壹電視後跑來採訪我
(後來才知道中視認識警方和黃先生,他是聽警方說了後從警方那知道我資料才過來的)
當晚下班和同事聚餐完後去做筆錄
坐下來等承辦員警陳先生回來,他跟我約20:00~22:00,可是我從20:00到離開時21:4X
都未看到他,只有一個早就在的員警一直到20:3X才坐下來跟我作筆錄
只見那位員警從手機裡接到一通電話後
一直說好好好~黃先生,我會處理的~ 好~ ....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謝謝 謝謝~
(覺得我唬爛我也沒辦法,但我希望警察可以公開通聯紀錄,我就不相信不是黃先生的電話!最好那麼巧)
接著就開始做筆錄了
旁邊也多了一位胖胖的肉肉臉小平頭員警
兩位都沒表明身分
再做筆錄時坐在我前面的員警 (短髮 小眼睛 小澎澎頭)
一直說我是拿鐵棒互毆、攔車、挑釁我也一一否認並詳述我上面剛剛打的內容
在筆錄做完後,兩位警官說
范先生,我們已經正式受理了唷~! 但是題外話齁~ 你聽聽參考一下,我們筆錄都做完了
我們不偏頗哪一方只是給你建議
恩恩...
(OS:所以之前都不算受理?而且我還是沒拿到三聯單)
你不覺得你沒受什麼傷這樣告人沒有意義嗎?年輕人不要太衝動..我年輕時也跟你一樣
但是他那樣就是攻擊的很誇張阿.. 根本是要致我於死地
而且你們這樣是互毆,又攔對方車....
這樣怎麼算是互毆?!!?我是正當防衛吧!!!?
而且明明是對方攔我兩次車耶...
你不覺得你沒有汙辱黃先生的話,他根本不會打你嗎?派殺小、叭殺小、逼殺小、擋殺小算是汙辱嗎?
沒下車前的那聲幹還不知道是誰說的耶!?
那是你說的啦!一定是你!!他的行車紀錄器的聲音我的聲音比較小聲,他的比較大,結果大聲的幹一定是我說的?
(事後證明雙方都有罵,這點我則只能說抱歉,氣昏頭了我確實也有罵了"乾")
而且你沒受什麼傷,告他不就只是出一口氣嗎?我告他是怕他以後害到人,萬一我今天沒有書架防身呢?
范先生,你不能預設立場,今天你要是不拿鐵棒出來,對方根本不會打下去
我再說一次那是組合式的書櫃架(我那時以為是BNQ的組合書櫃架)
而且他都先拿高爾夫球桿往我走過來怎麼可能不打下來?
而且你也說不清楚傷是怎麼被打的
當然阿!!一直被攻擊怎麼會知道傷是被他哪次揮擊擦到的?
紀錄器不是也有拍到我為了閃躲撞到車子阿!!
......這樣還告不成是怎樣?
因為你和對方互毆阿這樣叫互毆?!! 這樣叫被毆吧!!!!
那總有揮舞吧,阻擋和揮舞不一樣,阻擋是兩隻手抓在頭尾擋
(正統員警超特別阻擋教學示範)
怎麼可能他那樣劈過來我可以那樣阻擋阿...
而且我是阻擋不是揮舞!!
那就是揮舞啦!又不是說揮舞就是不對,我只是要說你朝他揮舞阿
我是揮過去阻擋而且從來沒有主動像他一樣朝我攻擊,難道我要不動嗎?
今天要是我沒拿東西防身我不會被打成重傷嗎?!
范先生,我說過你不要預設立場,今天你站在那邊不動,他絕對不可能打下去
這是什麼話阿?怎麼會不可能?
還有,今天如果下車是拿槍你要怎麼辦?
...........
講到這邊我就懶得再說下去了
好一個不偏頗的警方
接著中視記者的邱政閔先生就來youtube上裝路人罵人敗類
今天我知道的情況明明是
邱政閔先生與X-TRAIL的黃姓車主熟識
又因為邱先生與警方熟識
當初得知壹電視已經來採訪我後,就要了電話跑來採訪我
還跟我說是看到壹電視的新聞
真好笑,壹電視的新聞明明就是8/10才放上去的
邱先生跟我說你8/09下午五點不到,可以看到壹電視報導所以來採訪我的,說謊可以打個草稿嗎?
黃先生是體育界知名人士又是律師背景,邱政閔記者則是體育界出生轉行當記者的因而認識相熟
兩個人還會一起打高爾夫球,這些我都知道,你以為你可以假裝當路人?
今天怕惹人說話,丟給自家的另一個新聞播放(中天新聞彭志明記者),想維持什麼假新聞中立
更好笑的是明明是偏頗到不行的新聞
你臉皮怎麼可以厚到說你很公正?可以不要笑死人嗎?
今天我承認我很衝動,我不甘心被人擋車,所以要下車理論
我也有罵人,所以你們就可以顛倒是非
說我攔車?說我互毆?說我惡人先告狀?說我不實言論?
我錯在下車、錯在拿東西防衛並回罵、錯了很多事情
但是攔車、擋車、未依車道行駛的是誰?
我轉彎處壓過白虛線犯法了?讓黃先生超完車可以在我前面那樣亂開?
我的行車紀錄器
黃先生的行車紀錄器
壹電視報導
中天新聞報導
今天我不是要說我都沒有錯,我是可憐人之類的屁話
我知道我自己很多地方不對
但這不代表你邱政閔先生就可以唬爛說我攔車、擋車、未依車道行駛、互毆這種屁話
甚至是造謠說我未依車道行駛和惡意阻擋反遭警送辦、罵我是社會的敗類
這種造謠和辱罵真是令人覺得你非常的可恥!!可恥到了極點!!
警方的道歉回函公文
警方的偏頗,督察室的道歉回文是上面這樣
真的是官官相護
"沒有偏頗、但善意的贅詞不必要"
這是什麼意思?那些話不算偏頗,而是算善意的贅詞?
那既然沒有偏頗那又何須懲處?此地無銀三百兩..
08/08發生後沒有開報案三聯單一直到8/14才開立,這樣不算有問題?
最後
1.)整篇報導行車紀錄器內容只放我的10%還打馬賽克
2.)他罵幹,你不消音、兇殺小有消沒消一樣感覺是只有我在國罵他
3.)互毆是從哪裡看得出來的?不管從我的紀錄器還是黃先生的紀錄器上我都是被動去阻擋攻擊
4.)未依車道和強制罪並遭警送辦是哪位員警說的?請他馬上移送我,因為我從沒被辦過
5.)在youtube上罵我敗類是哪一招(雖然被刪掉了,但是我有備份)。
6.被按喇叭所以攔車
(我在後面,黃先生停下來的時候他前方空無一車,而我被黑車擋著又被阻擋轉回內線而停車叫攔車?
還是你要說我之後叫他下車叫攔車?會不會太牽強?)
請您針對3~6點查證後馬上給我回覆,事情我本來打算息事寧人
但是你是覺得我很好欺負,那樣開完車、打完人還想要名聲是嗎?
你這種不實報導的行為好意思說公正?惡人先告狀的是誰?別笑死人了。
終於有雙方的行車紀錄器了
我不是要來爭我今天都沒錯,而是覺得事情的真相不是中天新聞報導的那麼偏頗
然後還可以大剌剌的說我不實言論
Pink Floyd wrote:
整個看完~個人覺得紅...(恕刪)
我生氣的是他後來在我前面亂開車
我壓過白虛線被按喇叭,還是讓他超車,直到前方白車過慢才又轉出去
我被按喇叭後有因此像他在22~30秒那之間在中線游移嗎?
重點是我兩次要回內線都被他減慢車速+煞車,最後那次最明顯的急煞給阻擋下來,我才停車的
我不知道大大脾氣有多好,我只知道我不能容忍這種開車方式
當然要理論,後方車又叭了示警,當然是要叫對方停路邊下來講
要不然呢?
亂開車擋車後下車打人的人反而是對的嗎?
是他一開始就停車搖窗等我對我叫囂了,他亂開車又嗆我,我不回兇殺小要不然是?
還是這個社會是惡意擋人車道後,我還要開心的說:揪咪~^_< 你幹嘛擋住我回內線嘛?~
那我倒是真的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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