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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如何下標題比較妥當

今天早上在報紙上看到這新聞

我不知道如何下標題比較妥當
我不知道如何下標題比較妥當

跟之前網路上的這段影片

458車主被捕

我不知道如何去表達這之中的無奈
真的覺得,如果人民的觀念永遠是這樣的話
警察執法起來永遠都被綁手綁腳的...

((想說這影片應該汽車版的比較多人看過,就把這篇文章發在汽車版了如有不妥,請私訊告知))


2012-08-10 16: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標題
kane781031 wrote:
今天早上在報紙上看到...(恕刪)



永遠只檢討別人不先檢討自己
路上的賊何時才抓得完 ?


法律白紙黑字訂定著,國民一起遵守
有這麼難 !?


為非作歹,碰壁了又先檢討執法者
簡單的因果論
沒有前面的因,怎會有後面那個果 !?
陌生人3號^^~車友車種無國界,不分紅黃白綠牌~陌生人盃(團)為大小狼羊群同樂性質之團體~
184的豪 wrote:
永遠只檢討別人不先檢...(恕刪)


而且如果在這過程中,有路人受了傷
又都怪罪給警察,說警方辦案效率不周之類的話...
多年前,台北街頭出現一台嫌犯開著車沿路亂跑,從台北市開到台北縣,再從台北縣開回台北市,被警察開了N槍,爆胎了還是繼續跑,最後是進巷子沒路跑,車被打成蜂窩。當時大家是在罵警察,為什麼不趕快把壞人制服,讓壞人能在台北縣市把車開過來又開過去。

kevinyu54007 wrote:
多年前,台北街頭出現...(恕刪)


那則新聞我大概有印象,因為還有新聞台的記者全程跟著

最後嫌犯還是被擊斃了

但是我好像有印象家屬有抱怨說

嫌犯當時只是在路邊偷了一個涼席(應該是)

為什麼要把人擊斃,是不是執法過當
(我記得好像有這段)
誤擊的話情有可原

如果是沒注意或故意朝人身部位槍擊,這就是用槍不當

在法律尚未判他死刑前,誰都不可以取走他的生命

其實最後

為什麼要跑?
為什麼要跑?
為什麼要跑?
為什麼要跑?

逃跑撞擊都算攻擊警察

天曉得會不會拿噴子或者是刀子出來

警察又沒有透視眼!!!

yanyu_911 wrote:
誤擊的話情有可原如果...(恕刪)


其實我有點不同意這段話

警方使用槍隻大部分的情形,並不是要擊斃嫌犯
而是要"癱瘓"嫌犯的行動
(如射擊腿部)

因為誰都沒有辦法確定嫌犯下一個動作是什麼
警方也不知道嫌犯是否持有槍隻

在我PO的新聞裡也看到,其實警方是已經先射破輪胎了
但仍無法讓嫌犯投降
(就像四樓所提到的那次案件)

我想在最後開槍,也是為了確保自己、同仁、市民的安全吧?

kane781031 wrote:
今天早上在報紙上看到...(恕刪)


襲警還要警察不還手?

被狗咬都會拿石頭砸狗了...被人用汽車衝撞還不能反擊喔?


用汽車撞可是比持刀槍棍棒還危險的咧!

這罪犯的家屬腦袋裡到底裝甚麼?
我用600D寫日記
不這樣說,那有錢拿。

說警察有過失,才可以拿賠償金。

警察撞傷了,對方家屬要不要去關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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